辽宁兴隆百货集团由董事长李维龙先生创建于1993年,总部设在美丽的鹤乡——盘锦,是以盘锦兴隆大厦为母体发展起来的,以百货零售为主业的民营商业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企业集团,被评为全国“光彩之星”企业。
集团现拥有盘锦兴隆大厦、兴隆大厦二百、兴隆大厦三百、沈阳兴隆大家庭、营口兴隆购物广场、大石桥兴隆商城、铁岭兴隆百货共七家大型商场,就业员工17000余人。
1997年以来,兴隆百货集团已连续八年稳居全国商业百强行列,在全国商业集团销售排序中名列第17位。
2005年,兴隆百货集团年销售超30亿元,为国家上缴税金超亿元;新年度里,兴隆百货集团将向着40亿元的销售目标冲刺。
兴隆百货人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成为“中国百货第一家”,把“兴隆百货”做成一个品牌,无论走到哪个城市,都会看到“兴隆百货”,实现兴隆百货人“发展连锁,商业报国”的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