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合理设计便利店的经营方式:这个地盘我做主
便利店看上去与小型超市差不多,可便利店因为服务功能的增加,更多地带有社区服务功能。每一项服务内容的增加,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但要求有网络优势,还必须采取先进的信息设备和技术,才能实现服务功能的综合化。从国内便利店的发展来看,主要有直营连锁与特许加盟连锁两种经营方式。
采取以直营连锁经营为主的便利店,大多成立时间较早,在发展的初期进行摸索经营。如光明乳业旗下的可的便利店、农工商的好德、联华快客、华联罗森等,有的属于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如好德、快客、罗森),或者背靠实力雄厚的企业(如可的)。当直营店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在几十家、上百家直营店的运作过程中,总部的管理中心和配送中心营运就较为成熟,经营模式比较完善之后,就可以进行特许加盟连锁经营,可的就是先进行直营而后发展委托和特许加盟的便利店。
从便利店的内部经营机制上说,经营者必须要对店里的成本和营业额,员工服务都要特别“上心”,不管采用多先进的管理工具,也难以对分布广泛的店面进行实时监督管理。2006年8月7日,可的公司出台并对外公布了新的门店收银举措,“凡在可的任一门店消费的顾客有权向收银员索取消费收银条(POS机非正常工作情况除外),如遭拒绝,消费者有权向热线电话投诉或拒绝付钞票。同时,收银员必须递给消费者收银条,在收银区还将显著张贴这一规定以告示消费者。该举措是可的公司为杜绝收银员弄虚作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完善服务标准而迈出的重要一步。”(出处:可的网站)从可的便利店这一举措可以看出,只要收银员不打收银小票,再先进的信息系统也管不了收银员对顾客放流或在货款上弄虚作假。上百家的门店,如想都要安装远程监视器也是成本高昂的投入。
因此,要使经营者对便利店真正关心,就必须把经营者推向业主的地位,通过销售超额返利、毛利保底和费用分担的方式,使经营者积极主动的“做主”,让经营者不管这个店面是不是他的地盘,都要让他做主。只有这样,小型便利店才能真正经营得好,管理起来就方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