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遥孤独,亏你还从事零售业十几年,公司要赔50%你都说得出来.
你要问我的建议呢?我的意见是:
1,公司赔70%.既然能出这样的事,还这么处理了,还理直气壮了...可以看出,在这事之前,也出过类似的事情,但没这么严重,或是说,遭殃的不止公司利益,还有可能是员工利益或顾客利益遭殃.所以,我这是"刑事赔偿附加民事赔偿,"公司要赔70%
2,在卖场工作的员工分摊5%,以示警告.
3,防损部分摊12.5%.即使结构上有漏洞,这也是他们的职责,他们应该指出来.比如说,有个洞很容易爬进来,他们想上面反应了,上面说没事的,不用堵,那他们就该写个声明之类的东西,证明这个洞要是出了问题不关他们的事.
4,剩下的12.5%由卖场里的各级管理层分摊,管着这些管理层的也要分摊.以给他们警告.
我是一名外资超市里的防损课长,我觉得你们公司这事情处理的不妥当.防损是有一定的责任.但是东西被偷了就要防损赔偿,请问你们的防损工资是多少?我们是只负责预防和阻止.但是我们控制不了偷窃.更不用说不给你们设备叫你们去控制了.我觉得如果你们是家成熟的企业,公司应该承担百分之百的损失.防损当班组管大过一次,防损课长连带责任小过一次.
之后你们店总叫叫杂货的部门经理或者主管问厂商要补损,把这块洞添平...
我们也遇到过高单价的商品丢失.处理没有说谁谁把责任平分,东西被偷我想你们所谓的任何有责任的相关人都是不想发生的...你们老板做出的是个愚蠢的决定...这样下决定你们的主管和员工会有很大的意见和情绪.员工工作不好,损失的就不制这一万多钱钱的事了.
能明确知道失窃发生在哪天何时段(1月22日中午),明确知道小偷是如何偷走商品的(猜测:事后从监控上看到的吧),这说明你超市在库存管理和防范上已经做的不错。出现这样的事情谁都不想,上到店长,下到员工。即然公司在这方面没有明文规定如何赔偿,那么公司应当全面承担此次的损失。同时,公司应当就此事制定防范措施和规定各级赔偿比例,包括添加防盗设备。
制度先行,哪怕制定的赔偿比例不合理各级人员也不会出现太大的情绪化,如果你不认同此比例可以提出修改意见,如果还是不认同也可以辞职不干的。
至于你公司这样处理只能表示同情。
- 该帖于 2009-5-17 11:21:00 被修改过每一个超市都丢过东西,超市对这类事情应当具有预见性。高价值的商品丢一两件,那有可能是员工的过失,而像这里所说的,很显然是管理上的失职!
高价值商品首先要有一定的防盗技术措施,这一点所有人都明白,像防盗扣什么的,但能不能完善却不一定了,像酒这样的商品除了防盗扣还必须有专门的柜子,配备专门的人员,而且在销售上必须是开单销售,也就是顾客先付了钱才能拿商品。当然有了这些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盗窃事件的发生,就像楼主所说的,销售高锋期员工一疏忽就有可能被盗,对这一点超市也应当具有预见性,销售高锋期需增加员工的人数,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不能空岗,空岗期间出现被盗,追究当班员工的责任,没安排足够的人员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防损培训不到位追究防损部的责任,制度不完善追究公司自身的责任。
公司在商品损耗上必须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因为即使你做好了所有准备,你也不可能防止所有的失窃,亡羊补牢!所有的超市都是在一次次的失窃之后完善自己的防损制度的,防损跟其它任何事情一样,都要靠人去做,不要相信会有一劳永逸的方法,重要是每个人的责任心,那怕是再笨的方法,只要认真执行了,就会有效果,反之再好的方法也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