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连锁模式的规律性质与特点
模式
权利特征
适合行业及特点
对连锁主体的要求
对单店的控制能力
直营连锁
单店的所有权、经营权与管理权由连锁企业所有。
1、适合餐饮、珠宝、生发黑发与美容等服务性行业。 2、主要特点: 1)、不是光出售产品,同时还会出售一定的服务。 2)、单店的效益、生存与管理与绩效有着直接的作用。
1、要求连锁主体有强大的资金实力与现金流的支撑。 2、要求连锁企业自身管理组织与管理体系非常健全。 3、很强的开店能力(人脉资源、物业的优先权、人才储备等)。
1、 对单店直接掌控。
2、 单店的财务数据与资产纳入到整体资产中,以便进行资本运作。
特许加盟
单店的所有权、经营权与管理权由加盟商所有。
1、 适用零售行业(如鞋业连锁、包与饰品连锁及童装、美容、孕婴用品连锁)
2、主要特点: 1)、适合主要以出售产品的行业。 2)、连锁主体靠出售给店面的产品差价利润作为主要利润来源。
1、有很强大的产品力、所提供的产品独一无二。 2、有很强大的品牌力。 3、能有一定的内部系统对加盟商与单店进行管控。
1、 对单店及加盟商控制能力弱。
2、 单店与总部的财务与资产分离。
特许经营
区域的经营权或个别单店的所有权、经营权与管理权归被特许方。特许方只收取授权费。
1、不局限行业 2、主要特点: 1)、连锁主体对新兴市场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信心。 2)、连锁主体以试探的心态对待新市场。
1、其品牌在某些区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在本土企业具有相当广泛的影响力。
1、 对单店与加盟商没有掌控能力。
委托加盟
单店的所有权归连锁企业所有;单店的经营权与管理权委托给加盟商。
1、 适用一些密集分设门店的行业、人员需求量大。
2、 主要特点
企业出于人员的考虑,可以集中利用社会中与其要求相似的人员担当。
1、要求连锁主体有强大的资金实力与现金流的支撑。 2、要求连锁主体自身管理组织与管理体系非常健全。 3、很强的开店能力(人脉资源、物业的优先权等)。
1、 对单店与加盟商掌控能力强。
2、 单店的财务数据与资产纳入到整体资产中。
托管经营
单店的所有权归加盟商;经营权与管理权委托给连锁企业。
1、 适用任何行业
2、 主要特点:
连锁主体对单店的赢利要求高,且其整体的赢利模式与单店的营收有很大的关系。
1、要求连锁主体自身管理组织与管理体系非常健全; 2、连锁主体有很强的店面经营能力,保证单店效益。
自愿连锁
1、适合区域特色餐饮、小吃等具有区域性特点的行业。 2、单店所需产品不是独一无二,且自行可以采购。 3、一个区域单店密度很大。
对连锁主体只需要品牌输出即可。如沙县小吃、兰州拉面。
对单店与加盟商没有掌控,只依靠品牌与商标维系连锁关系。
三、连锁模式的选择,应适时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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