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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那个让李维嘉翻车的快招茶饮老板,原来还给胡歌挖过坑!

商业街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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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案  |  胡歌重拳出击,加盟商抽身及时。

2021年9月8日,一群奶茶加盟商在湖南台门口围堵李维嘉事件上了热搜,起因是他们冲着李维嘉代言,加盟了一个叫快乐方程式的奶茶,结果每人为此损失了几十万乃至百万的积蓄,有的为此还欠了一屁股债,找品牌方,人去楼空,于是把希望寄托在给李维嘉压力身上。详见【商业街探案】(ID:bustanan)报道 《又是李维嘉代言!退伍兵代理解酒饮,公司跑路全赔光,老母气呆!》

李维嘉在第一时间就发了个声明,大意是他确实在2020年7月25日和广州和成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书,但是在2021年5月了解到奶茶实际经营方为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在6月和公司签订了《合作解除协议》。

在声明结尾,李维嘉呼吁加盟商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表达合理诉求。同时申明,对于网络上针对本人的不实言论和恶意诋毁,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该声明也被发到了微博上,一条“怎么可能有人因为嘉哥而去加盟的,只想着借着嘉哥的影响把事情搞大尽量挽回损失吧”的言论拥有2.9万的点赞。同时微博上关于网民怎么看这个事情的投票上,有1.1万的网友认为这是商家问题,和代言的关系不大。

这一通操作下来,李维嘉别说是帮着品牌方坑加盟商,看着倒像是受害者了。

但是,李维嘉的声明解释不了的一点是,为什么在代言接近一年后才“发现”奶茶的操盘方有猫腻?

要知道,快招公司割韭菜的黄金时间也就是6个月左右的时间,那个时候上当的加盟商们的店差不多已经开起来,陆续要到了爆雷的时候,快招公司差不多也是那个时候开始谋划金蝉脱壳,准备操作下一个品牌。

这么说来,等代言对象的钱赚够了,脱身了,艺人再解约,也真是敬业啊!

而且,李维嘉代言奶茶品牌的操盘手的背景其实根本就不难找,早在2019年,这个人就被明星胡歌和加盟商告过了(可别说李维嘉不认识胡歌)。而胡歌的诉讼也说明,如果明星真的肯花力气,是有助于加盟商挽回损失的。

胡歌肖像被盗用,胡歌粉丝打头阵

公开信息显示,李维嘉提到的广州新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周某旗下还有6家公司,主营业务几乎都是围绕奶茶加盟,而这些公司旗下的很多奶茶品牌,如【雪蜜缘品】、【machimach】、【悠语椰子碗】、【拼茶】等都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被商家起诉过,其中和胡歌发生纠纷的是【拼茶】,属于广州周先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先生)。

事件的起因是,周先生在未经胡歌同意的情况下,大量使用胡歌的照片和名字进行宣传,包括撰写微信公众号,在客观上造成了胡歌是拼茶代言人的观感,而且也有加盟商表示,拼茶的招商在沟通时,也提到胡歌是品牌的代言人。

但胡歌早先应该是不知道这事情的。探案关注到,在2019年4月15日,有人发了条微博,内容是:请问胡歌先生现在有给广州周先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一个叫PinTea拼茶品牌代言吗?同时@唐人影视(胡歌经纪公司)。不过,当时并没有什么官方在回复,到了5月30号,又有人发布信息表示自己有相同的疑问。

不过从事后看,胡歌方虽然没公开回复,但是也对事件进行了关注和调查,所以在2019年6月10日,向周先生发布了侵权通知函,内容是:周先生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胡歌的肖像及姓名用于“拼茶”的商业宣传,并标注宣传语“《仙剑奇侠传》主演胡歌携手助力拼茶品牌推广”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对胡歌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严重侵犯,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们也注意到,这个时候,事件有点开始发酵的迹象了:不少疑似加盟商的人在微博做了评论:“都是为了来骗我们加盟商,说这个明星那个明星宣传  。”、“为什么不起诉难道胡歌先生不管啊? ”

也有疑似胡歌的粉丝(不愧都说胡歌粉丝是高素质粉丝)开始率先在微博像拼茶发炮,像2019年7月9日,就有人质问说:“拼茶在展板上写什么胡歌签约仪式,代言人之类字样,算虚假广告了吧?”、“在招加盟商时信誓旦旦地声称胡歌是代言人,以此增加投资者信心,从而使加盟者误判前景,选择加盟,算不算**啊?”

此后,在2019年10月,胡歌方终于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彻底解决周先生盗用肖像权的问题。

嗅到危机苗头,加盟商及时抽身

也就是胡歌和周先生有关代言、肖像权纠纷公开化的时候,拼茶加盟商王多余意识到了危机。

王多余加盟拼茶的过程和探案报道过的所有加盟商上当的情形不能说十分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探案都快写吐了):

她在**找到了所谓的益禾堂奶茶官网,留了电话,很快有自称益禾堂招商经理的人打来电话,说是当地的益禾堂加盟已经满了, 给她介绍个新的奶茶项目。很快,另一位招商经理联系了王多余,让王多余去周先生考察。

那时应该是2019年9月左右,考察的时候,对方也用了经典话术:比如广西已经有107多家加盟店,已经开张的有70%左右,当天不签订加盟合同,第二天就会涨价了。同时对方还提到,拼茶请了胡歌做奶茶代言人。

当时,王多余信了对方的话,给对方转账8万元,敲定了加盟。签订合同后,品牌方说,很快就会有人帮助王多余去当地找店铺,但隔了几天,压根就没人联系过王多余。

王多余这个时候起了疑心,就开始问对方广西到底有多少家门店,对方说有107家,王多余进一步逼问,说问的是实际开了多少家,对方说开了三分之一,但是拒绝透露都有哪些店开了,到10月1日会全面宣布成绩。

觉得不对的王多余开始自行查找,发现广西压根就没开多少家店铺,加上其他的疑点,就想要和品牌方解除合同,品牌方当然不同意,于是就在2019年10月18日闹到了法院。

诉讼详情我们就不细说了,总之,最后王多余胜诉。

在王多余的事件中,我们可以关注到加盟商止损的两个关键因素:

第一是一定要快。因为双方的合同是在2019年9月15日签订的,到王多余要求解除合同的10月18日不足两个月,王多余没使用过周先生的任何资源,这一点在法院的裁决中有很重要的分量。

第二是保存好各种证据。王多余保存的聊天截图及其他证据,也证实了品牌方向她提供了虚假信息,而且品牌方对微信聊天截图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只是狡辩说这也是提供了咨询服务。

胡歌的胜利,说明明星能做的事儿其实很多

前面说过,胡歌方的诉讼和王多余的诉讼差不多是在同一时间。

胡歌方的请求是:周先生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胡歌姓名、肖像,并删除所有包含原告姓名、肖像的侵权图文,包括其微信公众号“拼茶”在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28日发布的三篇文章(目前已经找不到),在微信公众号“拼茶”上向胡歌公开赔礼道歉,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一个月刊登经法院审查通过的道歉信,并赔偿胡歌经济损失300万元、精神损失5万元、**费用12.3万元,共计317.3万元。

在 《7亿奶茶大案牵出马伊琍,快本李维嘉或是下一个!》 一文中我们提到过一个细节,当快乐方程式加盟商找到品牌方想要挽回损失的时候,被花臂大汉拍着桌子教育,简直是有恃无恐。但是我们注意到,当这些人在法庭上面对明星的时候,又换了一副嘴脸。

面对胡歌方,周先生方开始甩锅,大意是自己只用了胡歌的剧照,没宣传过胡歌是代言人,后面主要是运营人员不懂法律的锅,同时开始示弱,说奶茶饮料等生意没有门槛,竞争激烈。

结果是胡歌胜诉,而周先生不服判决,进行上诉。上诉时还是重复了一审答辩的理由,不过说的更详细了,比如这句:本案涉及的拼茶品牌并没有名气,一杯茶的出售价格只是10元左右,利润更低,本案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的浏览量极少,不可能只是用了几张照片就能产生一审法院判决的获利。

要探案来说,这句话实在是无耻了,你咋不说你招一个加盟商收多少加盟费呢?你咋不说借着胡歌的照片割了多少加盟商的韭菜,做着一本万利的事儿呢?

当然,这些理由也被胡歌方一一打脸,比如提到广州周先生公司侵权时间持续约15个月之久、还在腾讯微信公众号、美团网、大众点评网等影响范围具有全国性的网站运营,拼茶并不是小企业等等。

案件二审是2020年8月立案,9月4日开庭公告,9月21日出的民事判决书,结果是维持原判,胡歌方胜诉。

那么我们回到开头,李维嘉和快乐方程式签约的时间是2020年7月25日,这个时候,快乐方程式背后的操盘人的公司其实已经和胡歌打了接近一年的官司,那么这个时候,李维嘉居然对这个奶茶品牌的背景完全不知情?还愉快的签了合同出席了活动?

好吧,我们再假设他确实不清楚,但是在 《7亿奶茶大案牵出马伊琍,快本李维嘉或是下一个!》 里的主人公,也就是去湖南台堵李维嘉的大汉之一告诉过探案,他们其实在以前,也都想办法联系过李维嘉,但是发出去的信息基本都是石沉大海。再对比前面说过的,胡歌方很快就能对微博上的投诉做出反应,李维嘉方就真的一点加盟商的信息都接触不到吗?还是说因为接了代言,不方便“接触”到呢?

到目前为止,堵门的加盟商也并未告诉我们有最新的进展。总之,我们不是法官,不能直接给明星定责,但是代言了一个品牌将近一年的时间,等品牌坑完了钱,东窗事发,自己被围堵的时候,才发出来一个甩锅的一纸声明?这个事无论如何不能这么糊弄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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