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说:没有那么大的脚,就不要穿这么大的鞋
1月28日13时4**,金科股份(000656)封跌停板,并持续到收市。而当天,整个房地产板块飘红1.05%。
同日,由金科股份发行的美元债JINKE 6.85 05/28/24报价49.100,大跌14.978%,收益率43.863%。
27日,金科股份境内债“21金科03”,暴跌27%,一度造成临时停牌,28日仍然延续了跌势,一度跌去4%。
1月26日15时14分,21金科地产MTN001(102100601)银行间显示成交价81.8700元,较前一日成交价大跌18.67%。
这一波金科股份的“股债双杀”或许与金科股份近期诸多负面信息叠加、市场情绪释放有关。但本质上,金科股份自身的风险,已经是暗流涌动,甚至喷薄而出了。
与境内债暴跌同一天的1月27日,“金科股份总部被砸”的消息和现场视频占据了行业热点新闻,甚至逼得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公开回应。
尽管金科股份方面称:“所传播视频与公司总包建设工程相关,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公司正全力配合总包结算。”
但不少投资者在**对此表示怀疑:“友好协商用得着砸门?这回答感觉遮遮掩掩的”“基本面还算不错的公司,为何会被杀跌停”“难怪中建跌,金科直接跌停,都怕金科暴雷”等等。
在此次“金科总部被砸”事件之前,**已有多起关于金科股份商票逾期、项目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负面事件,但金科股份方面都“言之凿凿”地予以否认。
此前也有消息称,金科股份在河南郑州、河北石家庄、**、安徽淮南等地的金科项目或因资金问题,或因工程款未支付,导致项目停工。
而金科股份方面面对总包方白纸黑字、加盖公章的“讨薪”停工告知函,竟然在公开平台上声称:“每年北方冬歇期原因,对部分项目的停工安排属正常情况。”
明明是欠钱导致停工,还公开说“正常安排”,算不算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顺带忽悠农民工兄弟?
那么针对南方温暖地带南宁地区项目工程建筑方的“讨薪”停工函,金科股份又有怎样的“狡辩”呢?
据网络信息,仅在广西,除了上述南宁金科博翠山项目陷入停工之外,南宁金科龙岗项目二期也出现停工,玉林北流的金科集美城项目也被业主爆出疑似烂尾等等。
一般说来,工程方为了日后的业务考量,断然不会以停工和公开告知的方式与开发商撕破脸,除非也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不得已如此了。
除此之外,金科股份可谓已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
就在1月14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分别收到股东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陶虹遐及黄斯诗的《关于解除一致行动的告知函》及《告知函》,获悉其将不再与黄红云及金科投资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黄红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降至 9.733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2%,但黄迅速与车建新旗下的广东弘敏和红星集团结为一致行动人。
紧接着在1月19日、20日、21日三天,黄斯诗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了减持,区区3天就减持了7793.62万股,累计套现4.14亿元。
1月27日,金科股份又有两份权益变动公告,当中显示虹淘公司、陶虹遐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持其在金科股份拥有股份权益的可能,也就是说金科股份还面临着卖压。
连金科股份的股东都在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迫不及待地减持,可见市场情绪之低落。当然,幸亏黄斯诗的减持跑得快,要不然临近年关手中的财富还要缩水四五千万,想想都闹心。
不过金科股份的一致行动人变动,终于也引来交易所的问询。
1月22日,深交所向金科股份下发关注函。深交所称:“黄斯诗为黄红云女儿,持有2.31%的股份(当时),请你公司结合其前期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说明双方解除一致行动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并说明相关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解除,解除程序是否合规,你公司认定黄斯诗与黄红云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深交所还要求金科股份:“请结合红星家具集团、广东弘敏目前派驻董事情况、黄红云目前持股比例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双方一致行动关系是否生效,相关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购义务,是否存在通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规避股东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
而根据金科股份此前的公告,黄红云与红星集团结成一致行动是有前提的,即“倘若黄红云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18.2280%后,红星便会与黄红云达成一致行动人。”
目前,金科股份面临的监管风险,主要在于:如果深交所认定黄红云与黄斯诗之间的解除协议无效,那么黄红云的投资表决权仍为20.53%,将会高于与红星集团协议中的18.2280%,那么黄红云与红星的一致行动便会失效;
而更大的风险在于,如果黄红云与红星的协议生效,又与黄斯诗解除一致行动被深交所认定无效,那么黄红云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会超过30%,则触发要约收购条件,便会存在“是否存在通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规避股东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形。”
问询函的最后,是要求金科股份“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但截至1月28日一号君成稿时,金科股份仍未公告相关回复说明。
当然,这已不是金科股份第一次无视交易所的监管规则了。
去年7月13日,金科股份因大股东之间的股权争端,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在7月16日前回复并对外披露,但一直到7月25日晚间,金科股份的回复公告才姗姗来迟,期间未就延迟回复一事做任何解释。
而深交所对于金科股份这种无视监管要求的行为,似乎也并没有办法,既未警示,也未通报,可以说对监管权威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而据相关投资者爆料称,在深交所2021年12月8日回复投资者投诉金科股份信披违规的回复邮件中表示:“我所已对公司大股东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事项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并在1月24日的回复邮件中进一步明确回复:“ 针对公司大股东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事项,我所已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红云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但截至目前,金科股份方面仍未就公司及实控人黄红云收到交易所监管措施的事项发布任何公告。
上市公司如此挑战交易所的监管权威,放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也是比较罕见的。
当然,这种事情发生在金科股份身上,可以说并不奇怪。毕竟此前金科股份及实控人黄红云深陷“徐翔案”,而黄本人辞任金科股份董事长,同年底黄红云亦被全国政协撤销了全国政协委员的资格。
2021年以来,金科股份旗下多个项目公司被法院判为被执行人,甚至有多家子公司已被法院司法冻结了股权。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金科股份100%持股的无锡金科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3月,被无锡市新吴区法院判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累计163.86万元;
南宁金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1月、12月被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累计判决执行142.37万元;
北京金科展昊置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被北京大兴区法院判决执行61.11万元;
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被重庆市南川区法院判决执行75.19万元;
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被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判决执行20.24万元;
重庆市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判决执行550万元;
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今年1月份被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判决执行6.2万元等等;
上述已经被法院判决执行的金额已经超过1000万元,还有更多的司法案件仍在诉讼过程中,一号君也会持续关注。
而作为金科股份旗下重要实体的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份,已有3家子公司被各地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司法冻结了相关股权,累计冻结股权数额超过了8600万元人民币。
2021年12月,南宁金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3000万人民币股权,占该公司总股权数的99%;
2022年1月,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分累计冻结股权5630万元人民币。
金科股份在面临司法风险激增的同时,担保风险也如滚雪球般急剧增加。
仅今年1月份,金科股份就发布了3次为参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仅对参股公司增加的担保金额就达到了45.15亿元,占最近一期金科股份净资产的11.98%;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约7.35亿元;
而据金科股份最近的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1月份,金科股份对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累计732.32亿元,占三季报时的净资产198.34%;
如今经历了12月和今年1月份的新增巨额担保,其担保额度占净资产的比例料已超过了200%;
而据一号君此前对金科股份各项融资,包括境内外债券、银行贷款、信托及其他非银融资的总计,金科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需要偿还或到期回售的累计债务金额超过了530亿元;
而金科股份2021年的销售金额据其公告仅为1876亿元,仅完成年度目标的75%,在前30强房企中位于低位。
如今,面临内外交困局面、天量到期债务的金科股份,还能撑多久,资本市场恐怕会打一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