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此前,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后取消。(中国新闻网)
此前报道:王思聪被取消限制消费令 此前因熊猫TV倒闭卷入投资纠纷
10月12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件号为(2019)沪0114执4909号的限制消费令,法院于2019年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1月20日晚间,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思聪已不在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中,王思聪的限制消费令已经被取消。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