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经初步测算,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仍有受让意向的主体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新华都于前次公告中披露,计划此次交易拟出售资产为零售业务涉及的全部11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新华都(福建)物流有限公司(新华都持股5%)。为推进此次重大资产出售进程,新华都初步决定保留新华都(福建)物流有限公司5%的股权,不在此次出售范围内。
截至目前,此次出售资产的范围为11家零售子公司100%的股权。
公告内容显示,截至今日,该交易有关事项正在推进中,交易方案正在进一步磋商,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新华都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该笔出售事项,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于2021年11月24日,新华都发布公告称,拟出售零售业务板块的全部资产(商标除外)和负债,包括除互联网营销业务以外的、其他任何与超市百货等零售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
零售业务涉及11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参股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25.99亿元,净资产2.77亿元,1-9月营业收入31.73亿元,净利润-0.5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