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明确商品退货标准和流程,减少商品损耗
2.范 围:本规定适用于盖盛祥连锁超市
3.职 责:本规定由营运部、物流中心执行,其它部门配合执行
4.具体规定:
4.1退货范围:
4.1.1符合《商品退货标准》的商品;
4.1.1.1商品近期退货要求:
保质期三年以上的提前三个月撤架退货
保质期一年以上的提前二个月撤架退货
保质期半年以上的提前一个月撤架退货
保质期45天以上的提前十五天撤架退货
保质期15天以上的提前三天撤架退货
保质期7以上的提前一天撤架退货
4.1.1.2超出以上退货条件日期的,不予退货,如海马情人梅,保质期18个月 ,生产日期2005年12月,退货时间为2007年4月前退货
4.1.2采购部下达的《商品清场通知》;
4.2商品退换货流程:
4.2.1符合《商品退货标准》的商品退货规定:
4.2.1.1采购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本季度所有供应商《商品退货标准》,退货标准应包括供应商名称、商品品牌、退货换条件等,《商品退货标准》经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后发至营运部和物流中心,违者给予责任采购员、采购经理三级处理;
4.2.1.2门店发现有符合《商品退货标准》的商品,由组长以上人员填写《商品退货单》,经门店店长确认,于每月14、15日退货,其中14日退张芳、董红梅区域店,15日清退王以晴、赵立志、郭海滨区域店;
4.2.1.3如特殊情况需变动退货时间的,责任部门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同意后变动,违者给予责任人五级处理;
4.2.1.4每月14、15日采购员、区域AS到现场协助门店退货,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应指定代理人,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2.1.5对与《商品退货标准》未涉及到的商品残缺、近期处理办法的,由门店填写《退货申请单》,经采购员审批后按以上流程退货,退货原因与实际原因必须相符,违者给予店长三级处理;
4.2.1.6在退货过程中,任何个人、部门无权影响退货工作的开展,退货当天物流中心应增补残次库协助人员,保证退货的顺利开展,必须保证当天退货门店所有商品全部清退完毕,违者给予责任人及经理各三级处理;
4.2.1.7采购员签字同意清退的商品物流中心必须执行,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2.1.8经采购员签字同意清退的商品物流中心接收后,采购员无法退给供应商,给予三级处理;
4.2.3季节性商品、滞销品需清场的
4.2.3.1季节性商品、滞销品需清场的,由采购员制作《清场通知单》,《清场通知单》包括编码、条码、品名规格、售价及清场时间等,通过邮件方式发至各部门,严禁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现象,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造成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上限500元;
4.2.3.2对需淘汰商品、换季商品和需退回厂商的试销商品,由采购部发《商品清场通知》至各门店和物流中心,门店和物流中心接到通知后应按下列规定操作:
A、门店:由商场人员填写退货单,经店长审核后在规定时间退至残次库,对门店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清场、退货手续的,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造成损失由责任门店全额承担;
B、物流中心:由各大类仓管员填开清场退货单,经物流中心主管签字确认后,退至残次库,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清场、退货手续的,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造成损失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4.2.4库存过大商品管理规定:
4.2.4.1对门店库存过大商品需退货的,由门店填写《退货申请单》,经采购员签字确认后,于每周二退至物流中心商品库,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2.5过期商品处理规定:原则上过期商品不给予退货,特殊情况给采购员签字后可以退货,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2.6有质量问题商品退货管理规定:对于门店销售过程中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经采购员签字后退货,违者给予责任人三级处理;
4.2.7部分直送商品退货管理规定
4.2.5.1对于低温、冷冻、面包、糕点类临期及破损商品由门店直接向供应商退货,由门店《填写退货申请单》经供应商签字,送总部打单室打单;
4.2.5.2供应商应在退货单打印后的一周内到门店办理退货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货,门店经书面形式反馈到采购部,由采购员协助解决,超过20天未办理退货手续的,门店经采购员同意后有权进行抛弃处理;
4.2.5.3门店向直供商退货必须有实物库存,必须经供应商签字,违者给予责任人八级处理;
4.3退至残次库商品管理规定:
4.3.1残次库临进期商品的管理:
4.3.1.1残次库对退回临进期商品应在采购员的配合下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好集中、分类、分厂商工作,并打出退货清单;
4.3.1.2残次库整理好后,自采商品每周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员退货,直送商品由残次库直接退给供应商,
4.3.1.3如直供商不在规定时间内退货,残次库每周一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部,采购文员应通知供应商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物流中心办理退货手续并填写商品退货联系单,如供应商仍未办理退货手续的,本月财务停止结帐,直到退货解决为止;
4.3.2 残次库残次品管理规定
4.3.2.1对退至残次库的残次品,残次库管理员应按供应的不同逐一分开进行保管,保证在供应商送货至配货中心时,能在30分钟内办理退货手续;
4.3.2.2对于自采商品及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货的按4.3.1.2及4.3.1.3执行;
4.4大卖场退货管理规定:
4.4.1大卖场退货时间定于每月退货两次,即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五,具体退货标准和流程按以上规定执行;
4.5各门店每月月底统计不能退货的鼠咬商品,公司按门店销售额的万分之二承担
4.6公司A级店退货时,需安排车辆协助的,物流中心应极积配合,违者给予三级处理;
4.7相关表格:
4.7.1《商品退货标准表单》
序号 | 供应商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商品品牌 | 退货条件 | 责任采购员 | 备注 |
1 | 032 | 三无商品有限公司 | 顶园、QQ | 近期、质量问题 | 桂细霞 | |
4.7.2《商品清场表单》
以下商品于2008年8月8日前退至物流中心残次库,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货手续的,责任自负
序号 | 商品编码 | 商品名称 | 售价 | 供应商 | 备注 |
1 | |||||
4.7.3《商品退货联系表单》:
序号 | 日期 | 供应名称 | 联系人 | 物流中心退货 | 处理办法 | 联系人签字 |
1 | 3.9 10:00 | 三无商品有限公司中 | 王三无 | 物流中心近期商品限在一周内办理退货 | 对方同意在一周内办理 | 刘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