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超市接二连三丢食用油,锁定监控后,一举抓了个“现行”。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盗窃食用油的中年女子,不但自称是名孕妇,家境贫困,还拿出了她被“取保候审”的证明,请求大家原谅。考虑再三,超市只得让她在赔偿损失、写下保证书后走了人。不过,这位母亲,如果你看到东方今报的报道,希望你以后做事心里掂量掂量,如果有困难,说出来我们大家都会尽力帮忙,以后,就别再干这“糗事”了,不为别的,还有肚子里的孩子呢。
事件:超市监控发现女子行窃
从今年春节以来,郑州市经八路与纬一路交叉口,“左右间”超市老板邱先生发现了一个怪现象:鲁花花生油的实际销售量,远大于超市台账上面记载的售出量。
少了的这些油都跑到哪里了?对此,几名营业员都毫不知情。
发现这一情况后,邱先生开始留意超市内的监控。
2月7日,“油耗子”终于现身。当天的监控录像显示,7日下午,一名身材偏胖的女子进入超市内,装做顾客模样左顾右盼。行至食用油区,女子观察四周无人后弯下身子,迅速取下一桶5升的鲁花花生油塞入大衣内,然后边戴手套,边大方地走出超市,骑上摩托车逃逸。
意外:女子自称怀孕请求原谅
看到监控后,邱先生十分气愤,当即让店员多加留意。然而就在第二天,这名女子再次在超市出现。当天19时许,在这名女子再次行窃时,邱先生和几名店员一拥而上逮个正着,并发现她衣服里:花生油装在大衣里面的孕妇装口袋里,用挽着结的围巾吊挂着以防滑出。
正当邱先生准备将偷油女子送往派出所时,她却拿出一份有孕在身的“取保候审”证明,声泪俱下,自称家境困难求大家原谅。
当时在场的经八路巡防队员李四信透露,考虑到女子有孕在身,超市决定再给她一次机会,让她在赔偿损失、写下保证书后走了人。
提醒:取保期间违法应重新羁押
那么,对于像这名孕妇这种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做出违法行为的人, 究竟该如何处理?
昨晚,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乐表示,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者,应予以撤销取保候审,重新进行羁押。
本案中,偷油的孕妇在取保候审期间,做出了继续危害社会的行为 ,因而违反了取保候审中“在不关押的情况下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的规定,尽管身份为孕妇,也应对其进行特殊羁押。
此外,超市老板由于不具备处理刑事行政违法的资格,无权对嫌疑人进行私自处理,应当选择及时报警,让民警对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
■ 记者手记
别忘了 你是未出世孩子的榜样
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见到这位偷油的女子。但是,超市监控录像以及拍客拍下的视频,都能清晰看到她的模样。
年方四十,脸上有皱纹,穿着打扮一般,被众人发现偷油后,她躲到墙角,围巾遮面,声音小若蚊子,不敢面对大家的眼睛。
看到这里,心有不忍,但是,如果众人纵容她,那么她还会在偷盗的路上越走越远,而其以“取保候审”证明当挡箭牌,也许的确可以暂时逃脱法律制裁。但如此作为,将来怎么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出榜样?
这位母亲,如果你看到东方今报的报道,希望你以后做事心里掂量掂量,重新改过吧,为了你未出世的孩子,请你做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赵丹 见习记者: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