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营销企划 -  贴子
2202  |  2

主题:张旭东:微营销(4)论社交关系

张旭东南京

积分:20694  联商币:35
  |   只看他 楼主

    最近一段时间,移动互联的社交网络山呼海啸,从网易和中国电信推出的易信,到新浪悄悄推出微米,再后来轮到阿里巴巴强势出击,强推微淘和来往,加上之前的老社交平台,移动互联社交网络进入战国时代,这又刺激了诸多网络营销人的脑神经,诸多培训、理论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究竟怎样才能做好微营销?笔者将结合自己近4年的移动互联社交经历与感兴趣的朋友一起继续探讨微营销,今天的讨论范围是:社交网络的强关系和弱关系。

根据新浪2013Q1财报显示其总注册用户达到5.36 亿,日活跃用户达到4980万,月活1.3亿,而2012年财报数据则显示有75%的活跃用户通过移动终端登录微博。

而微信的增长势不可挡。从01亿,14个月;用1亿到2亿用了半年;2亿到3亿,约4个月;此后每5个月增长1亿。据媒体报道,腾讯内部人士透露微信用户数已经突破6亿。

最早发迹的新浪微博充分发挥了母公司新浪网的强媒体属性,过名人效应启动,热点事件助推,迅速成长为中国具有社会价值的社会化媒体,尽管在微博的发展过程中,新浪也一度寄望于将微博打造成一个同时拥有强弱关系的社交网络。无奈强于媒体运作的基因和对用户产品开发经验的缺乏导致微博最终还是成为了一个社会化媒体平台。它满足了大众对于明星名人及热点事件的及时迅速的窥探欲。

随后出世的微信选择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微信同样延续了母公司的基因,基于QQ时代积累的社会关系迅速复制到手机移动端,以双向关注机制建立起QQ那样的强关系网络。

微博的活跃度下降是因为对普通用户而言,他们的社会关系在微博上越来越弱,自己发的内容渐渐缺乏来自好友的反馈。

用户的强关系被微信的朋友圈转移了,通过双向关注剔除了陌生非好友帐号,保证了朋友圈都是熟悉的朋友,也保证了内容的少量,不被好友遗漏,被阅读被回复的概率更高,这有效的提升了微信的活跃度。

鉴于此,一般人认为微博和微信代表了媒体属性和社交属性这两端。微博在左端,拥有最强的媒体属性和开放度,但属于弱关系。微信在右边,拥有最强的用户社会关系和封闭性属于强关系。

事实果真如此吗?笔者认为,未必。

先来看看人们的社交圈(包括线上,线下)。在当前的社会空间中,尤其是城市人群,其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休闲环境多处于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其社交圈也会处于不断的新陈代谢中,有老朋友的远去,也有新朋友的到来,有线下认识线上深化关系的,也有线上认识线下深化关系的,由于手机上网的普及,以及网络管理的逐渐规范、上网常识的积累、城市扩大化、车多路堵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两线融合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

人们越来越依赖网络,朋友圈也在不断新旧更替。如果3天不上网,你是否还能坐的住?看看10多面前的手抄电话本,有多少人已经1年没联系了?别难过,这就是工业化的结果,与小农经济不同,中国传统文化是建立在小农经济上的。

再来看看朋友圈的人,都在哪些社交平台上消耗时间?

想看看新闻,你会上哪个平台?首选应该是新浪微博吧?想看看朋友们都在干嘛,首选应该是腾讯微信吧?

二者是割裂的吗?还是来看看事实吧。

笔者的朋友圈,90%以上都是既玩微博又玩微信,其中,70%以上是同步发送相同内容。

仅玩腾讯微信的不到10%,其中又以小城市的老朋友,同学,亲戚居多,大中型城市的基本双微都玩;同样,仅玩微博不玩微信的人也不多,其中,大号们基本还留在微博平台上。

笔者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以前微博火爆的时候,很多网友的段子出来后转发评论的人比较多,博主一般懒得理睬我的转发或者评论,现在微博热潮褪去,几乎所有博友的转发评论都成倍衰减,这时候,博主与我的互动反而多了起来。微信朋友圈的互动基本也呈现这种互动规律。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们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强关系与弱关系平台,不仅仅由平台属性决定,还与使用者的朋友圈在哪里消耗时间决定。你的朋友都玩微博少玩微信,那么,微博平台就是你的强关系平台,虽然他的媒体属性强过社交属性,反之亦然。

    2、社交不仅仅是看到,更重要的是互动,无论你是他的微博好友还是微信好友,但对方从来不理睬你,或者从不与你主动交流,即使你在他的微信圈也未必是强关系。

3、强关系和弱关系,不仅仅是由社交网络决定,还由线下关系决定,有时候,关系越好的人,可能在社交网络上与你越冷淡,因为你们不需要再通过虚拟的社交网络来增进感情,虽然二线的融合趋势越来越明显,但生活中总有特例,不然怎么会有奇迹?

 

 

- 该帖于 2013/11/7 9:01:00 被修改过

镜子王

积分:4932  联商币:3228
  |   只看他 2楼
学习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