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用一种更宽泛的方式来定义这种业态可能更加实际。因为有时一些商店很象百货店(例如,马狮Marks & Spencer从一开始就很象百货商店),但是由于他们的发展历史使得他们没有被归入这种业态。另一方面,一些百货店租赁扩建物业后更象是购物中心。这个定义应该考虑到许多当地的不同,包括购物习惯、经济发展、传统,还有有些国家对业态的分类并不严格等不同因素。
下面是一些对百货商店的几种定义:
广义上,百货商店是大规模的零售终端,一般是多层分布,商品覆盖许多可产品种类。 (英国)
百货商店:10%至70%销售分别依靠食品、服装等家庭相关商品。此外,这些商店至少有50位职员,开架自助服务方式小于50%。(日本)
百货商店:一种零售机构,商品分类和附加服务丰富多样,通常毛利较高。现在商品有所变化,但是在90年代产品线比以前更加严格。今天提供的范围改变。传统百货公司出售多种种类的耐用和日常消费品。(美国《零售学》)
百货商店:零售商店一般有50位以上员工,服饰和日用品销售在20%以上,并都销售以下三类商品:
1、家具,家居装饰,收音机和电视机。
2、衣服。
3、家居用品和杂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