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有可能经常出现缺品,从而影响销售,因此超市相关部门应将商品出现缺品现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并将记录情况及时向门管部反映。
这其中可将超市全部商品一分为三,一是70商品;二是30商品、邮报商品、当令紧俏商品;三是淘汰商品、封仓商品和不可点商品。
在对淘汰商品、封仓商品和不可点商品及预报进货商品做统计时,均不应作为计算缺品的基数统计进去。
而对于门店“30”商品、邮报商品、当令紧俏商品的检查,则由营运副总经理确定检查次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