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实物负责制
企业经营的商品,按商品品种和存放地点划分为若干实物负责小组,并确定小组负责人,对小组所经营的商品数量、质量负全部经济责任。
(二)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金额控制
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一律按销售价记账,只记金额,不记数量。总分类账总括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明细分类账按实物负责小组或小组负责人设置,详细反映库存商品进、销、存情况。
(三)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由于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而购进商品按进价付款,为了正确反映企业库存商品资金实际占用额,就必须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用来核算商品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并定期计算和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四)加强商品盘点
实行售价金额核算,库存商品只有金额控制,没有数量记录。因此,只有通过对库存商品的实地盘点,确定库存商品数量才能核实库存商品的金额,检查实物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在正常情况下,企业必须对各实物负责小组所经营的商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发现账货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五)健全手续制度
企业要建立健全企业各个业务环节的手续制度,包括商品购进、销售、储存、交接等手续制度。严格商品和销货款管理。对大件、贵重商品要建立数量账,以弥补售价金额核算的不足。
(六)严格价格管理
零售商品按售价金额入库,实物负责人所经营的商品以售价金额控制,如售价一有变动,就会直接影响库存商品总额。因此,必须严格价格管理,明码标价。
零售商品按售价核算,对于经营品种繁多、交易次数频繁的企业,可以简化核算手续。其不足之处是由于只记金额,不记数量,不能掌握实物进、销、存数量情况,一旦发生差错,难以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