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范围
1.本员工手册指导与本商场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本商场的全体员工,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第二条 目 的
本员工手册旨在通过确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以实现本商场宗旨,竭诚为宾客服务。
第三条 生效与解释
本员工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本商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条 修改与补充
本商场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员工手册的条件及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应通过布告栏内张贴通知的方式进行公布。
第五条手册
1.本员工手册印制成册,全体员工人手一册。
2.员工守则是本商场的财产,员工应在完成或终止雇用时 还交人事部门,否则将处50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二章 雇用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条 体 检
1.所有员工在开始试用朗以前都必须在本商场指定的医院 进行体检,并向人事部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过证明其健康状 况适合工作,才可依照劳动合同被公司录用。
2.员工每年都应进行体检,以保证本商场的全面卫生质量。 如员工患传染病,将被调任其他职位或在治疗期间暂停工作。
第二条 雇用程序
员工试用期开始之前应与本商场签署劳动合同,并向人事部 门提交以下列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体检证明(本商场将在员工试用期满后凭发票报销体检 费)以及相关其他证明。
——一张半身照片。
第三条 试用期
1.正常情况下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是本商场根 据具体情况及其需要有权将试用期延长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本 商场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试用期的延长,并向其 说明理由。
2.试用期内,本商场和员工都可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 止雇用关系。
3.如果在试用期内没有出现前述终止通知,则当试用期结 束后,员工将自动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被公司雇用。
第四条 员工档案
1.职员必须在试用期的第一个月的将个人档案(包括文件、证书和本商场要求的资料)提交给本商场。
2.所有的员工如住址、婚姻状况;生育状况、紧急情况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应于七日之内通知人事部门。
3.在雇用期间所受到的全部违纪处分都将保留在员工的档案中,直到雇用关系结束或终止。
第五条 工作态度
1.本商场要求每位员工都积极主动遵守规章。员工应当认真、主动地进行工作。
2.每位员工都应礼貌对待本商场的宾客。
3.本商场的管理部门将根据需要向员工示范正确工作方法。
第六条 专有服务和专职工作
1.为本商场工作期间,员工不得为其他机构或商业活动从事兼职或专职工作,即使是免费的。
2.本商场是员工惟一雇主,员工应当尽最大努力为本商场工作。
第七条 亲属的雇用
1.一般情况下员工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不得被本商场雇用。但是特殊情况下,经店长批准可以雇用。
2.如员工与公司另一名职员结婚,则管理部门可调动任何一方的工作部门或商场。
第八条调 动
本商场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这可能改变其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工作部门、工作地点及与员工与住所的距离。
第九条晋升
1.本商场的政策是根据需要随时晋升合适的人员至更高或更合适的职位。
2.公司严格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晋升:
——适应性。
——对本商场的忠诚。
——表现。
第十条培训
1.本商场在雇用合同的期限内将根据需要为员工安排必要的培训。
2.如果员工在服务期内按本员工管理手册规定被违纪辞退,则员工必须在被辞退后的两个月内偿还公司为其付出的培训费。但最多不超过两个月的工资总额。
第十一条辞职
员工如果辞职,必须在最后工作前30天书面通知本商场,本商场将不支付辞职的员工任何补偿金。
第十二条辞退
1.违纪辞退。
如员工违反本商场规章制度,本商场有权辞退员工,违纪辞退的理由及程序参见本手册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本商场将不支付辞退的任何补偿金。
2.正常辞退。
本商场在某些确实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经济问题,本商场终止在中国经营、公司机构重组等,可以辞退员工。
但是本商场应当提前30天向员工或工会说明情况,并书面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向其解释被辞退的理由。
在这种情况下,本商场还将按规定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其三个月的基本工资和补贴作为补偿金。
按照本款规定被辞退助员工不需要偿还任何本商场为其付出的培训费用。
第三章工资及福利
第一条工资总额
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工资构成。
第二条基本工资
1.每位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其与本商场签订的劳动合同规 定。
2.每位员工的平均小时工资为将上述基本工资除以170(员工人均每月工时)。
第三条奖金
如果员工按时出勤,并履行其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总经理或其他上级的指示,则本商场将根据公司效益情况给予员工一定数额的奖金,是否给予奖金及奖金的具体数额将由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四条补贴
本商场将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每月发给员工补贴,补贴的具体数额或占基本工资的比例按照每位员工与本商场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五条 加班工资
1.员工如果在每周休息日加班,则本商场应当在当月给予其一天加班补贴,否则本商场应当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2.公司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通常按平均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休息日工作而无法补休的,按平均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法定休息日工作的按平均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第六条 工资的支付
本商场于每月五日通过员工的银行账户向其支付工资,本商场不为每位员工开设银行账户,开户费在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假期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员工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不包括用餐时间和加班时 间。
2.由于本商场的经营性质,周日和周六为正常工作日,员 工每周的休息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部门负责人应提前通知员工 对其休息日的安排,如果需要变动员工的休息日,则提前一周通 知。
3.员工应当按照部门负责人制定的值班表所规定的一班、轮班或不规定的值班时间工作,拒不遵守的员工将受到违纪处分。
第二条加班
1.本商场有权根据工作和经营需要要求员工加班。
2.员工是否加班及加班时数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如果要求员工加班时间超过30分钟,应当提前通知员工。
第三条缺勤
1.经允许的缺勤。
员工应当提前七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不带薪缺勤,缺勤期间的工资、奖金、补贴和其他福利将相应予以扣除。
2.未经允许缺勤。
任何员工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而缺勤,将处以三日基本工资的罚款,并停发奖金、补贴等其他福利。
如员工未经许可连续三天以上缺勤,则本商场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 年休假
1.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享有12天带薪休假,休假期间将支付基本工资、奖金和补贴。
2.年休假不能累积或推至下一年度;
3.员工在未得到本商场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自行以年休 假为理由离开工作岗位。
4.为保证本商场的日常有效运作,部门负责人将提前为每 一位员工计划和安排年休假日程。
第五条 法定休假日
1.员工每年应享有下述共七天的法定休假日:
——元旦 一天
——春节 三天
——劳动节 一天
——国庆节二天
2.从本商场开始连续营运开始,可要求员工于法定休假日进行工作,并按有关法律、本员工手册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六条病假
1.员工每月有一天带薪病假,如果员工该月未休病假,则既不能累积,也无任何补偿,如果员工该月的病假超过一天,则相应扣除其超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补贴。
2.员工应于病后24小时内凭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向部门负责人请休病假并取得批准,否则将视为未经许可的缺勤。
3.员工如反复请病假,本商场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第七条婚假
1.员工结婚时可以享有三天带薪婚假,晚婚(男员工晚于 25岁,女员工晚于23岁,或晚于政府规定的年龄)员工另外享有七天的婚假。
2.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前或后一个月内。
3.试用期的员工不享有婚假。
第八条产假
1.女员工生育享有产假90天,从预产期前10天至预产期后 75天,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事部门申请,并出示医生出具的妊娠证明。
2.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一个季度内通知部门负责人其怀孕状况。
第九条丧假
1.如员工的祖父母、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本商场将给予最长三天的丧假。
2.员工如家中有丧事,应当立即通知人事部门。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一条个人仪表
1.每位员工都应注重仪表整洁,举止得体,给顾客留下良好印象。
2.员工的头发应当梳理成型,男员工头发不得超过衬衫衣领,女员工必须留短发或将过肩长发梳好或朝后扎,头发上不得戴任何装饰品。
3.员工的制服必须保持清洁,熨平整。
4.员工的指甲必须修理并保持清洁,除女性的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其他指甲油。
5.男员工不得留胡须。
6.任何员工被发现工作时仪表不整,将立即被遣送回家,并扣除相应工资。
第二条姓名卡
1.姓名卡被视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时必须佩带在制服的左上方。
2.如员工遗失姓名卡,必须立即向人事部门报告,并缴纳人民币20元,以申请办理新卡。
3.员工不得佩带他人姓名卡,否则立即受到违纪处分。
4.姓名卡是本商场的财产,员工在完成或终止雇用后必须交还人事部门,否则将处以50元人民币的罚款。
第三条 出勤记录
1.员工应每天打卡以记录出勤时间,并在出勤表上签到。
2.员工在出入商场上下班时应主动出示其个人物品,并接受保安人员检查,如员工拒不接受检查,则保安人员就立即将其送至人事负责人处。
3.任何包装、包裹、包等都不得被带出商场,员工个人的包裹或包装物必须存人于员工人口处的员工物品存放处。
4.不得将任何易腐或危险物品带入商场。
第四条 更衣柜及更衣室
1.员工有更衣柜可供上班时放置衣服和私人物品,下班时放置制服使用,人事部全权负责分配员工的更衣柜及其钥匙,员工如要求更换,则应缴纳50元人民币。
2.员工之间不得擅自互换更衣柜和锁。
3.员工应保持更衣柜的清洁,不得将食品、饮料及危险物品存放于其中。
4.员工如强制打开更衣柜,必须赔偿一切损失,并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应随时锁好自己的更衣柜,如有贵重物品被窃,则公司无义务赔偿。
6.员工在雇用终止时应腾空更衣柜,并交还人事部门更衣柜钥匙,否则其离开公司前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
7.更衣室是本商场为方便员工更衣等而提供的场所,禁止在此进行交易、赌博或不正当集会。
8.员工不得在更衣室内睡觉或闲逛,每位员工都有责任保持更衣室及设备的整洁。
第五条制 服
1.本商场向员工提供制服,每位员工都应爱护制服、保持清洁。
2.疏忽或滥用造成制服损坏而引起的所有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雇用期结束后,制服及其附属物必须交还人事部门,违反者将被扣除工资。
第六条 员工布告栏
1.员工布告栏是向所有员工传播信息的重要途径,员工应经常留意布告栏。
2.由人事部门负责张贴的通知,禁止对布告进行干扰。
3.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商场任何地方张贴布告。
第七条 私人访问、电话和信件
1.在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除在紧急情况下,打进来的私人电话不予接通。
2.员工不得将本商场作为私人通信地址。
3.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的亲友不得来访。
第八条 业务信息
1.业务信息指任何与本商场有关的信息,如合作目的、定 价、营业额、营销等,员工因工作而获得,而本商场要求保密的信息。
2.员工受雇于公司期间以及之后的五年内,不得泄露公司有关的任何业务信息。
3.任何业务信息的透露与公布都必须由商场经理决定。
第九条吸烟
1.员工上班时不得吸烟。
2.商场的售货区、操作区、仓库、洗手间、更衣室等不得抽烟,只有在员工食堂才可抽烟。
3.不得随地乱扔烟头。
第十条违法行为
1.本商场有权立即辞退有任何违法行为的员工。
2.本商场有权立即辞退在商场内偷窃任何属于商场、顾客或其他员工的财物的员工。
3.包庇偷窃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4.如员工帮助找回失窃物品,本商场将视物品的价值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
5.员工如有任何偷窃行为,本商场将正式报告公安部门,并记录在其个人档案之中。
第十一条计算机
1.员工应当爱护本商场财产,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相关器材,按照使用说明来进行操作。
2.只有商业系统的软件才允许使用,禁止使用计算机游戏及未允许的磁盘。
3.计算机操作人员使用或设置的所有密码必须保密,不得透露给其他任何人,如果使用人员有理由相信密码已经泄露,必须立即更改密码。
4.计算机人员只要离开计算机几分钟,也得将计算机关闭。
5.除非经特别允许,任何员工不得试图进入硬件系统;软件程序或改变计算机的数据。
6.员工不得将计算机的有关设备及数据带离工作现场。
7.计算机管理人员有责任保证计算机内的数据不受病毒干扰。
8.所有文件必须定期整理存储备份。
9.未经允许,企图从公司计算内复制任何数据都将被视为偷窃行为。
第六章纪律处分和程序
第一条 目 的
制定本章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职员出色地工作和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职员如有违反公司的规定,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并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总则
1.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决定,采用本章规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决定是否合理使用于各案例的具体情况和事实。
2.如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出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时, 无论该行为严重性如何,都应事先征求人事部门的意见。
3.如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送交 人事部门。作为基本原则,每项违纪行为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 的员工,并要求员工签收,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4.本员工手册对违纪行为仅作原则性规定、一级违纪、二 级违纪及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列的清单,公司所颁布的任何有关补充规章都将自动成为本商场的人事制度和实践的一部分。
第三条 一级违纪行为
1.在履行职责时干私活。
2.在公司内举止不当,如跑动、喧哗或骂人等。
3.随地弃垃圾。
4.行为粗鲁。
5.个人仪表不整。
6.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
7.上班时睡觉。
8.随地吐痰。
9.对顾客或其他员工无礼。
10.未经允许缺勤一天。
第四条 二级违纪
1.拒绝执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上班时不戴姓名卡。
3.上班时服装不整洁。
4.把食品带出员工食堂。
5.未经允许从顾客通道进入商场。
6.未经允许,将任何商品带出本商场,即使是过期或损坏的。
7.故意不听从上司的指示。
8.上班时在禁烟区抽烟。
9.为了自己购买而更改促销条款或擅自改动价格。
10.提供虚假医疗证明。
11.未经允许移动或操作本商场的车辆、机器和设备。
12.未经允许,连续两天缺勤。
第五条 严重违纪行为
1.把本商场的财产私放于更衣柜内。
2.破坏公物,如乱涂写现象。
3.在其他员工打孔卡上打孔。
4.偷窃或非法占用本商场的财产。
5.故意破坏本商场或其他员工的财物。
6.以促销、更好的工作条件等为条件接受或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7.向本商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任何机构泄露保密信息;
8.未经允许在计算机上改动商品价格。
9.在公共区域吃任何物品。
10.未经允许连续缺勤三天。
第六条 口头警告
员工如犯有一级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一次,并要求其签收。
第七条 书面警告
1.员工如在一年之内三次有一级警告,则将受到书面警告。
2.员工如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也将受到书面警告。
第八条 最后警告
如员工在一年之内已受到两次书面警告,又犯有一次违纪行为三次或犯有二级违纪行为一次,该员工将受到最后书面警告。
第九条 30日辞退
如员工在收到最后警告后,再犯有违纪行为,那么该员工将于30日后被辞退,本公司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十条 立即辞退
如员工的违纪行为无正当理由,公司将立即辞退员工,且不支付任何赔偿金。
第十一条 意见程序
1.员工对工作不满意或对上级所作出的决定不满意,可向上级提出意见,但不得以此为理由停止工作;
2.员工首先应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上司。
3.如员工对其上级的答复仍不满意,可向部门主管提出,并抄送人事部门。如果觉得反映意见无效,可直接提交意见至人事部门,人事部经理协调处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操作规章
第一条 消防程序
1.火灾处理。
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和安全部负责人,并就近取灭火器材灭火。然后由安全部和维修部指挥全体员工立即赴现场进行灭火。
2.疏散措施。
商场平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道上。一旦接到疏散信号后,相关人员必须到达疏散通道维持秩序。
第二条 受伤和事故程序
如果员工或顾客受伤,在场的员工就应立即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值班经理,并协助受伤者。
第三条汇报
1.为了保障安全操作,员工当向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所有不安全的实际操作或事故隐患。
2.员工如果在商场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当立即向保安汇报,以便将其驱出商场。
--------------------------------------------------- 我们可以接受有限的失望,但不可失去无限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