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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超市卖场的照明设计

 
莒国之狼

   
   
 发表于 2007-02-07 22:57
楼主

  超市卖场的照明设计
sell000 发表于 2004-10-26 16:53:00
零售超市的销售方式是顾客的自由选择,如果顾客看不清商品,他们就不会购买,因此照明基本的要求就是明亮。其次,如果光线平均分配,没有重点,没有吸引力,顾客同样不会产生购买欲望。由此可见,应该合理安排照明,使之取得良好的效果和层次感,使陈列的商品产生极大的魅力。
超市的照明设计要注意保持适当的亮度,最好比附近的商店明亮。
超市卖场部分的照明度一般要求达到700勒克斯(LX)。从视觉效果上说,照明度愈高,东西愈看得清楚,但同时应注意塑造整个超市卖场的气氛,不能将照明度平均分配,应体现视觉效果的层次性,而不仅仅是表现商品的特性。
一般超市卖场出口、入口或主要通道的场所,更需要特别明亮;在营业场所最里面的地方,其明亮度最少也要达到1000勒克斯(LX)以上。如果整个卖场的照明层次感能很明确地显现出来,那么,店堂内陈列的各类商品的特色也能具体地表现出来,使商品富有新鲜感,吸引顾客从外到里走遍整个超市,并且始终保持较大的选购兴趣。
要取得这样良好的视觉效果,应慎重选择照明设备。为了达到照明度的均衡,超市的店铺照明可采用日光灯,灯管的排列走向应与货架保持一致。日光灯管应安装在天花板内,使天花板形成光面,让店堂内灯光通明。值得注意的是,在光面天花板空间中陈列的商品有时可能造成逆光现象,因此需要有比例地使用垂直下吊的照明设备。对展示台陈列的生鲜商品,如鲜鱼、鲜肉等可用射灯之类的照明设备,突出商品的新鲜,增进顾客的食欲。而付款处则可悬挂吊灯,制造舒适的气氛,同时保持收银台的视力,加快收银员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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