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质监局获悉,《家用电磁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国家标准,将于2009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据了解,该标准共设一到五级,低于第五级能效的产品将不再允许生产和销售。中国家电协会表示,电磁炉能效标准的出台,将促进电磁炉行业发展,使消费者利益得到保障,同时提高了我国产品技术标准在国际上的地位。专家推算,电磁炉能效标准实施后,目前市场上将有10%~15%的高耗能家用电磁炉面临淘汰。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必经之路,应大力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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