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贴子
阅读:[]   跟帖:[1]  

主题:黄光裕被控内幕交易等罪 赌输10亿港币

 
热心之人

   
   
 发表于 2010-04-26 19:57
楼主

  黄光裕被控内幕交易等罪 赌输10亿港币
关键字:黄光裕 国美 内幕交易罪 内幕信息 单位行贿罪   中国前首富、国美集团董事局前主席黄光裕案前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开庭。41岁的商界传奇人物黄光裕被控涉及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以及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控辩双方围绕上述罪名是否成立,以及被告人的具体量刑展开激辩,法院将择日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检方透露,黄光裕曾在澳门豪赌,输掉了超过10亿元港币。2007年9月至11月间,黄光裕将8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亿7000万新元)直接或通过地下钱庄在香港私自兑购成8亿2200多元港币,主要用于偿还赌债。

  黄光裕在澳门赌博从来不带现金,只凭自己的富豪信誉在赌桌上拿到筹码下注,输赢记账。如果信用额度用完,就由他的赌场代理人、国美电器执行董事伍建华出面,以伍的名义写下欠条。有报道说,黄光裕曾一天输掉上亿港元。

  但检方公布的黄光裕行贿名单上并没有此前传言的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检方指控,2006年至2008年,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等企业,因涉嫌少缴税款和骗贷被调查,黄光裕为了不使公司声誉受损,分别向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原一大队副队长靳红利、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原处长孙海亭等人行贿456万多元人民币。

  郑少东还在被调查

  有关人士对本报指出,陈绍基和郑少东都曾是广东公安系统的“明星人物”,与老乡黄光裕关系密切。2006年,黄光裕兄弟因卷入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案,被公安带走协助调查。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局长的郑少东,吩咐副局长相怀珠出面摆平,使黄光裕兄弟化险为夷。黄光裕送给相怀珠的“感谢费”就超过百万元,给郑少东的恐怕只多不少。

  这名人士认为,检方在庭审时不提黄光裕与郑少东的关系,可能是因为郑少东身为“副部级”官员,他的案子要先由中纪委办理,然后才移交司法机关。郑少东今年年初被宣布“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目前应该还处在接受中纪委调查阶段。

  黄光裕2008年11月被北京警方拘留。据了解,内幕交易是黄光裕案发的导火线。检方指控,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连同妻子杜鹃、原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等人使用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14亿1500多万元。到了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黄光裕购入的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3亿900多万元。

  据了解,黄光裕使用的这些股票账户,都是指派手下借用身份证开设的,甚至包括鹏润大厦的保安。监管部门调查发现,这些账户都是新开户,资金量巨大,并在同一时点大进大出,而且这些身份证的主人大多不知道被借走的身份证作何使用,使黄光裕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的罪行败露。

  对于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前天当庭替妻子杜鹃开脱,说杜鹃只是接受他的指令,“管了一些证券账户,别的都不知道。”

  虽然黄光裕在庭上对部分指控提出异议,但他在最后陈述时表示,他将尊重法院判决。依据中国刑法,内幕交易的个人犯罪最高可以判处10年有期徒刑。

  黄光裕17岁时到北京闯荡,他依靠4000块钱起家,建立了国美这一商业帝国。2004年和2005年,黄光裕两次被评为中国首富;2008年10月,黄光裕以430亿元的身价第三次问鼎中国首富。但仅仅一个多月后,黄光裕从公众视野中消失,直到前天出现
引用 回复 收藏
编辑

  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