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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商业街水管暗漏 租户拒绝分摊高额水费  
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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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街水管暗漏 租户拒绝分摊高额水费
   


  
  东圃某小区商业街水管暗漏,租户如何看待分摊高额水费——
  ■新快报记者 范如石 实习生 罗文范
  按照水表显示,租户的应缴水费为300元,但物业公司却要求缴600元。这事发生在东圃某大型小区商业街189个租户身上。
  由于小区管网存在暗漏,业主意见不统一,一直没有集资维修,导致去年12月份以来,租户被要求承担比实际用水多达一倍多的费用。为此九成租户拒绝分摊高额水费。物管称,小区现在已欠下自来水公司水费十几万元,他们计划先垫资请专业公司来进行检修,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差额高达35倍租户不愿付
  天河区东圃某大型小区有189个商业店铺。商业街有一个总水表,每个店铺有一个分水表。总表之外的管道属于公共管道,由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总表之内的管道属于小区自有的管道。因此自来水公司根据总表的读数收取水费,每个用户用了多少水则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
  从去年12月份开始,小区物业管理处发现商业街商铺总水表的读数为7165吨水,实际抄租户的水表读数为2927吨,差额部分远远超过实际用水总量,这一现象一直延续至今。物业管理处的李经理说,他们怀疑是小区自有部分的管道发生了破损而导致漏水,因此超出的水费暂时由租户一起来承担,今后再找到原因解决这个问题。
  按照分摊的办法,不同用水量的用户分摊的水费也不一样,某饭店老板廖小姐说起这事就生气。12月份她实际用了300元的水,但一共出了600多元水费。内衣店的梁小姐更感不平,她的店连洗手间都没有,以前一个月才2元水费,5月份却分摊了70多元水费,相差约35倍。
  据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九成租户拒绝分摊水费,现在已欠下自来水公司水费十几万元。
  租户意见不合问题久拖未决
  物业管理处的李经理说,作为物业管理方,他们会负责小型维修,像水泵的维护、水池的清理等,修补水管漏点或者换水管涉及的资金量很大,就需要业主集资共同解决。
  李经理说,从去年12月份开始,物业管理处就停水查漏,还查了周围沙井盖是否漏水,更换了水表,但还是没发现漏点。为此公司还垫付了两个月的水费6万元。今年2月份,物业管理处召集商铺代表开会,提出两种方案,一是邀请专业查漏公司修补水管,大概需要5万元;二是更换地下的水管,需要45万元。两个方案,都要由租户出一笔资金。“189间店铺,最多的一次来了还不够50人。”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称,他们组织了多次会议,但是出席会议人数没有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集资的方案一直没有出来。

记者采访发现,有业主认为,维修水管应该由发展商承担,有的业主则认为要动用住房维修资金。也有租户表示没有时间理会,如果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出来,他们愿意出钱。
  ●物业表态
  将垫资请人维修
  该小区物业公司的李经理说,如果问题再不解决,随着管道的老化,以及水压对破损管道的作用,漏水点可能越来越多,原来的漏水口可能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严重。因此他们计划先垫资请专业的公司来进行检修,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据悉,根据《物权法》和《广州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红线范围内的物权属业主共有,业主有维护的责任,在处理该址用水问题的过程中,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也曾多次上门督促和协助小区解决问题,并表示将进一步在技术上给予支持。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业内人士认为,此类问题涉及业主对维护共用物业自觉性责任心的问题,在城市管理环节不妨借鉴佛山市在供用水管理上的有关规定。《佛山市供用水管理规定》指出,用户供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注册水表后的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及相关费用,由产权人、使用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该设施的改造,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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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为明天
2010-10-1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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