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1月25日,记者走访潍坊银座商城超市调查发现,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信息不全,大部分散装食品外包装标签只标注分装日期、保质期、配料、生产厂商、厂址等,对消费者关注的食品生产日期却只字未提。试问,外包装袋上的分装日期是生产日期?如果不是,那不标注生产日期,消费者如何辨别商品是否过期?记者还发现,在食品展柜上的标签,很多超市自制糕点和熟食的生产日期标注的都是“当天”,当天是哪一天?难道消费者哪天购买,食品就是哪天生产的?
记者在散装食品区采访了2位前来购物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经常买散装食品,看食品的保质期也基本以购买商品那天开始算保质期。市民张女士则表示,银座超市作为一个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的质量问题应该是有保证的,所以自己极少留意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每次来购物都只是关心食品的价格。相信和张女士一样的消费者不在少数,选购散装食品多靠感觉,关心的也主要是价格。
记者随机从超市选购了一份名为“欧尚蛋卷”的散装食品,在展柜上的小标签上记者注意到,食品的保质期为30天,生产日期无相关说明。当记者正准备询问食品的生产日期时,无意在展柜小标签的后面发现一张食品说明的小卡片,上面标注“欧尚蛋卷”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27日,保质日期为30天。而记者购买的日期是2013年1月25日,食品岂不是还有一天就要过期?记者购买的“欧尚蛋卷”机打小票上只标注着食品的分装日期、保质期,对生产日期只字未提。直到记者结款离开超市,都没有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商品的真正生产日期。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食品安全无小事,不容疏忽。作为一个大型连锁超市,为何对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只字不提,是工作疏忽还是有意?消费者是否还可继续信任超市散装食品的质量?通过此事,超市是否也应该考虑更好的规范食品标签?
记者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散装食品时,一定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同时,一定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便于事后维权。如果发现超市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不清,也可以向质检部门和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来源:潍坊传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