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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国五条”对商业地产弊大于利

 
火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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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02-25 10:52 | 只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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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经济局势复杂。次贷以来美国经济增长略有起色,欧盟却陷入债务泥潭,越滑越远。经济学家们预测国内2013年GDP为8%,略好于2012。但通胀压力严峻,可能会达到全年平均3.5%。而这些,是此次“新国五条”出台的宏观大背景。

从房地产行业来看,自2009年12月份以来,政策先后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市场内向生长和政策打压,犹如拉锯战,此消彼长。总体导致住宅市场黄金十年断送,商业地产却在政府引导和资本逐利驱使下成功“逆袭”。

恰逢政府换届,2013年1月份,标杆城市,敏感的房价上涨比例明显上升,若无新政策弹压,住宅市场“量价齐升”几成定局。2013年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与上月相比,价格下降城市有10个,持平的城市有7个,上涨的城市有53个。

而对于新出台的“新国五条”,笔者认为第1,第2,第5这三条最具杀伤力。

第一条目标问责,根据2011年的经验,足以使地方政府如履薄冰,此条是其他所有政策能够落地的保证措施。

第二条,关键是“差别信贷”,作为深受此害的同行应该还记得2010年,银行还出席售楼部,进行按揭专场,但到了2011年就开始闭门不出,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审查按揭资格,拖延程序。以至于一般的办事人员都要被塞红包,请客吃饭,甚至个别银行要求股东以私人名义存款几千万,然后才有信贷额度。之前传言的二套房首付,可能提升至7成,甚至停贷空穴来风。即便现有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同样会造成楼市又一次寒冬。

第五条,加强市场监管,从现有态势看,很可能局部区域实现客户信息联网,这足以使得“限外、限贷、限购”的为例提升。为何?因为,目前阻碍联网区域和速度的最大阻力,是人为因素,原因吗,都懂的。

总体来看,住宅市场总体调控基调已定,2013年楼市调控可谓料敌于先,新国五条落地后,由于翘尾因素,一线及重点城市量价涨势一时难遏,但长远来看注定又是一个漫长的寒冬。

商业地产在这几年间,逆势生长,且可逃离“三限”的直接束缚,但”新国五条”将通过打击住宅销售,间接打击商业地产,对商业地产领域弊大于利。为何?

因为,目前的绝大多数开发商所采用的“以住养商”模式,本就暗藏风险。这里所说“住养商”有三层含义:第一是住宅领域赚取的资金,成为商业地产的敲门砖;第二,利用现有项目里的住宅销售,开发后期商业;第三,原有住宅开发团队为主,嫁接到商业地产开发,强调团队的在学习能力。详细分析就是:

第一,以住养商模式生不逢时,企业转型浅滩搁浅。一般开发企业转型思路,是利用住宅销售的现金流,来实现商业滚动开发的方式,而这适合在房地产行业的上升时期。从09年12月这轮调控以来,房地产大周期一直处于下行、筑底、并刚有上行迹象。更何况,如今,凡开发商必言商业,凡企业战略必言转型,此时转型面临的将是未来异常激烈的竞争。尤其是遭遇“新国五条”,从住宅转型商业的开发企业,很可能熬不过这个冬天,就死在转型期。

第二,政策抵御能力不够,但遇调控,雪上加霜。首先,商业物业选址失误,比如选址新城项目,或者区域新商圈项目,目前大多估计乐观,忽略了基本的商业培育周期、对大体量同质化竞争视而不见、多以分割产权销售……先天性发育不全;其次,运管缺陷,先天不足加上后天经营管理缺乏经验,对于那些没有商业地产开发经验,没有低成本融资渠道,没有现代商业地产经营理念的开发商,最关键的是在没有国家相关政策,打通资本市场和商业市场之前,用住宅开发商的现金流反哺商业,其实是把商业和住宅风险捆绑在了一起,一旦市场遭遇调控,整个项目必受影响。第三,无商家资源,招商能力不强,商务谈判处于劣势。调控时期,大多数企业在招商谈判中的劣势地位更加明显。

总的来讲,住宅市场在未来细化后的“新国五条”阻击下,必然是弱不禁风,住宅销售尚且阻力重重,何来住宅反哺商业之美事?投资渠道狭窄,不动产成为投资吸金池固然是真,但利空消息叠加下的住宅市场,和间接受害的商业地产领域,如何能在新一轮调控下逆袭,岂是简单的住宅受限,必然商业地产火爆来推理的?!

商业地产,虽然先商业,后地产,但仍然是以地产为载体!电商冲击下,以超市百货为代表的传统零售业四面楚歌,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何以再用主力店的身份为商业地产项目造势?

清点库房,深沟高垒,准备过冬吧……

(作者:张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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