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自从2009年进入厦门市,涌现了很多精英榜,为中国法制健全做出了贡献,请看:
2009年,首战精英榜:余威国,饶元升:人人乐赔偿10000元和7000元,
2011年,石磊,赔偿30000元,2011年,周东,赔偿26000元,仲裁判输,法院判赢;
2012年,王海,赔偿10000元,仲裁判输,法院判赢,2012年,蓝关余,赔偿100000元,仲裁判赢调解;
2013年,李勇恒,赔偿10000元,仲裁判赢,2013年,舒小红,仲裁判输,法院在判;
2013年,雄雪京,申请赔偿100000元,已提出仲裁,据深圳消息,人人乐总部不惜动用威胁供应商做伪证来迫害此人,
2103年,威涌,申请赔偿150000元,资料准备中,
请各位还在罪恶中的亲们,站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