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被评为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市国资委系统494家单位被评为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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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2013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对2011-2012年度(第十六届)“上海市文明单位”进行了命名和表彰。市国资委系统“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等494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位列其中获此称号。另有“最美游客”、“低调‘救人哥’姜一诚”等两件好事入选“2012年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
近年来,市国资委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企业创新转型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企业文化和职工素质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精神文明创建的新途径、新内涵,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数量不断增加,精神文明创建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企业的软实力,提高了企业职工素质,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市经团联 《企业社会责任 指南》(1.0)(以下简称《指南》),是由上海市经团联联合上海市质量协会等组织,在依照国际社会责任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方面的要求、结合上海实际、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求的基础上编制的,《指南》于2011年12月正式发布。
经过一年多的应用,《指南》的编制一是为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履行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提供了统一标准;二是为企业规范编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提供了参考框架;三是为进一步规范开展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提供了依据。
《指南》的核心内容是:
在“基本原则”部分,《指南》明确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当遵守的原则,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原则”、“符合道德行为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开放透明原则”、“持续发展原则”、“承担责任原则”以及“尊重利益相关方原则”等七项原则。
在“企业社会责任指南”部分,指出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遵守的“总则”,以及企业在建立社会责任体系时,应考虑的 “组织管理”、“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参与”、“监督及考核”等六方面要求。同时,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核心内容”的八项核心主题。
现摘录其中的第七项如下:
7.“和谐劳动关系”,在日常经营运作中“尊重人权”、依法确定“劳动合同与薪酬”、保证员工“社会保障与福利”、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关注“员工培训与发展”不断加强“员工沟通与关爱”,真正实现企业的内部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