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某超市导购员加班加点没报酬成行业常态8月13日,在温州某超市分店做导购工作的翁女士向本网反映,自己是厂商聘来下派到超市的导购员,并不属于该超市员工,却被要求定期盘货到凌晨和完成超市额外工作,并且没有任何报酬。
上述分店相关负责人说,这是行业潜规则。
翁女士告诉记者,前天是超市定期的季度盘货时间,在凌晨2点多完成自己的盘货工作后,因身体不适要求下班时,超市管理人却以货架未理为由拒绝。
翁女士却无法拒绝超市的要求,否则将面临来自雇主——盛宇家纺的压力。据了解,盛宇家纺已向翁女士施压,让其撤销对超市的投诉,否则将辞退翁女士。
为超市做事是行业潜规则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厂商导购员帮超市免费做事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
超市的一位导购员告诉我们,促销员到了超市要遵守超市的一些安排。超市将货架区分块划给导购员,要求他们负责最后的清洁收尾工作。同时要求导购员必须参与超市的季度盘点工作。
翁女士表示,超市属于强势方,为了继续留下工作,导购员对于超市要求的额外工作尽管有不满也只能认真完成。
该超市分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与盘货是导购员参与超市工作的一部分,也是配合超市管理的内容。所有的超市,包括其他知名卖场在内,都是要求导购员一同参与超市盘点工作,这是行业常态。
加班加点没有工资更没有安全保障
对于薪酬,该超市家纺卖区的一位促销员告诉记者,像盘货这样加班加时的工作就连超市的正式员工都没有加班费,更别说他们这些由厂家聘来的导购员了。
“进超市前,厂商就告诉过我们工资就是底薪和提成,其他是没有的。”家纺卖区的两位导购员无奈的表示“虽然是白干,可是也没有办法。”
翁女士是盛宇家纺派驻该超市的导购员。盛宇家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于加班是有加班费的,可是像超市理货盘货这些是不算在自己公司的加班项目里。对于超市的盘货加班他也有听其他员工反映过,但不是很了解。在记者追问厂商是否会就此和超市交涉时,该负责人则称自己有事,挂断了电话。
除了没有加班费外,安全问题也让很多导购员表示担心。
“我妻子在该超市已经工作两年了。每次盘货都要到凌晨3、4点,自己担心妻子回来不安全,往往也得跟着通宵。”翁女士的丈夫胡先生说。
对于安全问题,家纺卖区的一位导购员告诉记者,超市对于导购员在理货后晚归的安全问题在员工大会上有过口头提醒“尽可能要结伴同行”,但并没有其他的实际举措。
规则多做错要被罚款
除了要多做事,做错了事被罚款也是促销员必须接受的。“超市是服务行业,纪律要求高、规则多可以理解,可是动辄聊天、看手机就要罚款,未免过于严厉。”一导购员说。
洗漱卖区的一位导购员告诉我们,超市设有监控,一旦发现聊天、看手机就要被罚款。有时正常的工作交接也都只能小心翼翼。而且,每次都会要求直接交罚款,根本没有超市所谓的先警告后罚款。
在调查中,好几位导购员们都提到了罚款这件事,都表示感觉很拘束,但常常为了保住工作也只能交了罚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另外,记者了解到,盛宇家纺负责人于昨天下午联系翁女士,为求与超市长期合作,要求其私下解决,取消对超市的投诉,否则将辞退翁女士。截止发稿,该负责人又告知翁女士该超市采购部已向盛宇家纺施压,盛宇家纺有可能因此被撤出所有该超市门店。
律师点评:
超市在商业行为中处于强势地位,有的员工权益被侵害后,因多种顾虑往往忍气吞声。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吴建胜律师指出超市强制要求员工参与义务盘点是不合理的。劳动者与超市签订合同,有明确规定劳动岗位具体的劳动范围,如果超过劳动范围可以拒绝。另外他们都有明确的上班时间表,在劳动时间之外要求参加劳动也是可以拒绝的。如果因为工作需要要求加班的,应该支付双倍的加班费。而受雇于厂商的超市导购员与厂商也有明确的合同协议,对于超市的要求义务盘点完全可以拒绝。而对于罚款方面,吴律师也提到,对于员工做错事给超市造成损失的,超市可以要求其赔偿,但罚款实际上是公权力,用人单位是没有这个权利的也是没有依据的。最后吴律师提醒,劳动者如果权利受到侵害,应当向相关劳动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和举报。
(人民网 胡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