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4.5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3日(星期四)。
除息日:2010年6月4日(星期五)。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0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31
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582
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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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6
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五、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755-86058141
传真:0755-2609356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