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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如此“格杀”不可取

 
许双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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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09-26 14:04 | 只看他
楼主

     经过一小区,见很多住户在跟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争吵,原来,此小区是一国有企业的家属院,有近三十栋楼房,因为企业效益不好,家属院楼与楼之间的空地没有绿化,久而久之,不少人就在空地上搭建了棚子存放家里不用的物品,有的人在空地上堆放杂物,致使楼与楼之间的空地很快成了“杂物堆放场”,使小区杂乱无章,引起人们的不满,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曾经因放鞭炮引起住户搭建的棚子着火。后来物业将这些棚子拆除,一些住户,为了杜绝乱搭乱建死灰复燃,就自发地买来花木自行绿化,虽然这些“个体”绿化,没有有组织的绿化统一整齐,但光秃秃的土地上有了绿色,因此也杜绝了乱搭乱建的现象发生。

为了迎接上级检查,物业公司以“个体”绿化的不统一为由,要将这些花木铲除,因而就发生了前面的争吵。在愚人看来,物业公司采取“一刀切”的做法欠妥,空地上无论“个体”绿化栽的是什么花木,总比光秃秃的要好,另外,难免又会成为“杂物堆放场”,这种“个体”绿化,不仅不能铲除,还应大力提倡和推广。虽然“个体”绿化不整齐划一,但他根据个人的喜好,栽上不同品种的花木,可称之谓“百花园”。所以,我们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格杀”,如此做法不可取,还伤害了群众的热情,当止!

 

- 该帖于 2013-9-26 15:00: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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