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81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4%,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8001亿元,增长10.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2656亿元,同比增长12.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154亿元,增长13.4%。
按消费形态分,1-2月份,餐饮收入4030亿元,同比增长8.4%;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餐饮收入1278亿元,同比下降3.3%。商品零售33780亿元,增长12.8%。在商品零售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16724亿元,增长11%。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2年2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13年1、2月份环比数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