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0万买卡,沃尔玛却要退我钱”。11月6日,北京市民韦先生在河北唐山沃尔玛新华东道分店(下简称沃尔玛新华东道店)购买了总计400万元的购物卡,被告知次日就可使用。但次日,这些卡处于“未开通”状态。昨天,当事的沃尔玛门店负责人称,韦先生在办理购物卡时使用的是他人身份证件,不符合办卡规定,他们将退还这400万元。
11月6日,韦先生来到沃尔玛新华东道店,以个人名义购买了4000张面额1000元的沃尔玛购物卡,总计400万元。韦先生称,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有3.5%的返点,总共有14万元,“就多给了140张1000元的卡,这些卡将于次日开通生效”。
但是在当天下午,韦先生接到沃尔玛工作人员电话,“他们说不给我开通卡,要给我退款”。韦先生表示,自己在北京做生意,本想办些购物卡送给自己的客户,“现在这些钱最少要7个工作日后才能返还到我的账户”。韦先生认为,沃尔玛新华东道店突然反悔,让其北京唐山两地跑,“非常耽误事”。
韦先生提供的购物小票显示,韦先生购买了价值400万购物卡,分两次260万元和140万元刷卡支付,并获得了14万元的折扣。
昨天下午,沃尔玛新华东道店的陆经理确认此事,但称在办卡时,韦先生所出示的证件是他妻子的身份证,“按照规定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才可以办理”,故退还400万元。
陆经理承认,该店工作人员在办卡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导致双方沟通有误,“我们会进行内部处理”。考虑到此事让韦先生北京唐山两地往返,可补偿400元油费。
昨天下午6点半,韦先生与沃尔玛达成了协议,退款400万元。
(京华时报 梁超 张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