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香港人打开报纸,欣喜地看到几大超市“最低价”的广告,他们大概不会知道,真正支付这一版面广告费的未必是这些超市。当他们走在超市里细心挑选货物时,或许也不知道,供应商要付一笔“上架费”,这些货物才有机会在货架上出现。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从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以匿名方式向43家供应商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表在《杂货零售市场研究报告》中。报告显示,香港两大超市巨头百家和惠康,利用自身竞争优势,用多种手段向供应商施压,限制了公平商业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两家超市要求供应商分担广告开支、向供应商征收货品上架费、阻止供应商向竞争对手提供折扣优惠及要求独享货品销售权等,否则威胁终止交易。其中最后两项如经进一步查证,就会触犯香港的《竞争条例》。
“这些费用都会向供应商征收,好像理所当然一样。但没办法,超市是大客户,不可轻易开罪”,香港港九罐头洋酒伙食行商会有限公司副主席李广林,从事粮油杂货业务已经50多年,业务包括出入口,零售和批发,业界人士称他为“粮油大王”。
但就算是“大王”,面对超市巨头也有无奈的时候。李广林综合了业界的情况向网易财经反映,货品的上架费,每款货品每家超市分店收约100-1000元(港元,下同),有些甚至会一次收取数以十万计的“上架费”;广告费用也动则过万,“超市说因为广告里卖的是我们的货物,所以要我们负担部分费用,未见官先打30大板。”
李广林也指出,除了被消委会点名的百佳和惠康,另一家超市华润万家,也有类似的不平等要求,但因其市场占有率较低,所以其征费的金额和种类也较少。
然而更让供应商不愤的是,超市会根据一些畅销商品类别推出自家品牌,然后阻止供应商向其他零售商提供竞争产品优惠。“差不多一样的东西,我们供应的货品最低要卖100元,超市自家品牌就卖80元,直接就堆在你供应的货品旁”,李广林苦笑说。
不愿透露身份的一名供应商说,自从超市推出“自家品牌”,其批发的货品销量急速下跌超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