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惯犯流窜各地
据悉,这个女盗贼团伙中4人来自湖南,1人来自广西,其中3人是“85后”,年龄最小的26岁,年龄最大的47岁。
贺某、杨某、李某都来自湖南省耒阳市,邓某来自湖南桂阳县,都是小学文化。43岁的贺某曾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深圳市龙岗区法院、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六个月。47岁的杨某是这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她曾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她们二人在作案时扮演“望风”的角色。该团伙在全国范围内流窜作案,先后到过青岛、宁波、郑州、哈尔滨等地。
孕妇身份骗取怜悯
2014年9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经春某电话召集,贺某、杨某、李某伙同覃某(在逃)、邓某、春某(另案处理)到了温州市鹿城区开泰百货新馆2楼5+女装专柜。
贺某、杨某负责望风,当时孕妇李某、孕妇邓某、春某假装要买衣服,趁人不备时窃取了中袖衬衫、长袖衬衫、羽绒外套各2件、无袖连衣裙1件。随后迅速塞入编制袋内,由孕妇覃某负责接应。
此举马上就被店员发现了,因为看小偷竟然是孕妇,挺着大肚子怪可怜的,店员拿回衣服后,就让她们走了。经鉴定,上述7件衣服总价值人民币5355元。
正是仗着自己是孕妇,知道被店员抓住也不会怎么样,这个盗窃团伙继而更加大胆。
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到下午2点50分左右,上述6人“转战”温州市区的银泰百货、时代广场、龙湾万达广场的高档女装装柜,采用上述相同手段,窃取各类女装,收货21件“战利品”,经鉴定总价值4.7万余元。
6人团伙4人已经落网
2014年10月24日,公安人员在湖南省长沙火车站抓获了贺某、杨某、李某、邓某4人。
经法院审理,贺某、杨某、李某、邓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
鉴于贺某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故而法院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千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目前,这个团伙中的负责打电话召集的“春某”、负责接应的覃某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