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阵列总原则,在分类陈列的基础上纵向陈列并兼顾美观,销量和利润。
陈列原则是根据店内商品而进行调整的,根据店铺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各种陈列原则。
商品陈列应合理配合利用各种专用的陈列道具,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先进先出原则:
生产日期早的商品(包装老的商品,包装不好的商品,卖相不好的商品)摆放在前面。
货签对位原则:
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位,价格签包括POP、价格立牌、贴签等标明商品价格或性能的标识。价格签应该放在商品的左端。
分类陈列原则:
按大中小分类对所有商品进行陈列。
纵向陈列原则:
理论上店内所有商品应采取纵向陈列原则,但有些特殊商品可以采取横向陈列。如热水瓶可以横着陈列到对应百货货架最顶端。
黄金位陈列原则:
货架离地约120至160厘米的货架区域(伸手可取)、堆头、端架、临通道区域应陈列高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需突出陈列的特价商品。
低端商品靠下陈列原则:
低端的商品应尽量放到货架最下层,如一元商品。
关联陈列原则:
将顾客会同时购买的产品组合进行关联,以达到提升营业额的方式。如方便面和火腿肠就是最典型的关联陈列案例。
配色协调的原则:
相临商品之间颜色、形状、大小反差不应过大。
上轻下重原则:
按重量:重量轻的放上面,重量重的放货架下面。重量重的放货架底部容易取出,而且利于货架的平衡。
上小下大原则:
按体积:体积小的放上面,体积大的放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