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在超市工作过的人们,肯定都对职业打假人不陌生吧。
其实本来好像没有什么话好说,但是看到谢尚伟所写的:为职业打假的“赏金猎人”点赞 一文。心中还是挺郁闷的。
可能很多人对打假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就由我为大家代劳,百度了一下。概念如下。
在中国,假冒伪劣商品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大量出现,已成为阻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为推动社会的进步,必须保护知识产权,必须严厉打击制贩假行为。打击和惩处这种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统称为”打假”。
关于打假人是否是消费者,一直存在着争议。但根据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职业打假人可以依法维权。” 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主观可能是为了自己谋利,但在客观上来看,确实可以起到监督的作用。不过,这些职业打假人在索赔过程中难免出现狮子大张口的情况,“这就可能涉嫌勒索。”
再者说,很多打假人并不是为了社会公益,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更多的为了一己私欲。
当然,谢兄弟的文章写的是非常好的,思路也是十分清晰。传播了很多正能量。但是我对其中的某些观点不是很认同。
比如:
原文一:“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是非常值得鼓励的,我们的执法机关及政府应当给以肯定,并且还应当就职业打假人发现的售假行为从而实现对制假、售假的罚款中再以奖励,从鼓励、提倡到奖励,才能让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沦于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原文摘要)
说的很好。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法律的框架内,目前很多职业打假团队,是以非正当手段栽赃嫁祸或者是其他手段向卖场索赔,家乐福,沃尔玛,华润万家无一例外。甚至出现了小票门,究其原因。再利益的驱使之下,商家可以售假,打假人也可以为了利益作假骗奖励。除了某些中小企业很多流程和体系不是很完善,只要是上了规模的。都是有严格的把控流程和进货要求。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也要看看这个蛋的缝隙是打假人凿开的,还是商家自身存在的。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首先就商家而言,并不是所有的商家都是为了谋取利益而损害大众的。其次,很多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信错信所谓的三证。只要是按照正规要求去做的商家,肯定都会向厂商索要相关证件。那么问题来了。证件齐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假货问题。是谁的责任?难道不是质监部门的责任?食药监还好意思让商家索赔?能解决的了根本问题么?我们解决问题,一定要从根源上去解决,不是依靠几个打假团队,疯狂为自己谋利还打着为了社会公益的大旗,利用消费者或者媒体还有食药监对商户进行道德捆绑,然后让他们一次次的得手。虽然,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专业打假,是对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你以为打假团队打倒了几个小商户,社会就太平了?就更加安全了?相关部门不严格执法,贪污受贿,关系好点就发证,什么性质?这些责任和风险,不应该单纯的由商户去承担,应该由有关部门。有本事你们执法部门去罚自己啊。压榨中小企业算什么本事?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情与法。于法来说,肯定中小企业存在很多问题,被处罚是理所应当。于情来说,中小企业人员不稳定,超市行业相对来说薪酬待遇不是很高,人员流动性大,中小企业老总并不那么擅长管理,使得有些管理不当的地方。当然了,处罚是应该的,但是我觉得,现行的食品法虽然严格,但是实行起来还是有很大的难度,对目前的执行情况表示呵呵。再比如,中小企业税收的问题。这个我想大家都懂,我就不多说了。
我们老百姓,不关心你们抓了多少个贪官,打倒了多少制假售假的地方。我们所关心的是,我们的空气是否越来越好,我们的食品是否越来越安全,我们的福利是否能够落实到位。我们的下一代能不能看得起病,住得起房,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不是有所提高。
光靠几个打假人,你们真的以为能够改变这个情况么?别想太多了。
原文二:
职业打假人援用周知的法律条文,通过有目的的购买假货,然后向售假者索赔,这本身就是商业文明、法制文明的体现,是市场力量打假的生动直观的体现。
因为有经济利益驱动,所以市场化打假(职业打假人)对于假货的敏感度,对于售假行为的惩戒及时性远比坐在办公室里看新闻,接电话,搞文件(偶尔搞一搞打假运动,如315)然后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兴事动众的封存制假、售假窝点的有牌照的执法者高出很多。
正如亚当斯密所说,市场是一种看不见的上帝之手,唯市场化打假大行其道,或许事情的发展才能沿着我们期望的方向持进;打假在法律框架的支持下,越加市场化,售假者受到的惩戒及被曝光于移动互联的阳光下的概率就会提高很多,售假者的不法牟利空间会随着犯错成本的增加逐渐被压缩,直到售假风险大于不法牟利空间,假货彻底淡出市场;当达到这个临界点时,职业打假人就失业了。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就如物理学上描述的“绝对真空"一样,理论上有,实际却没有出现过。 (摘取于原文)
说的很好,但是我还是想发表一下我个人的看法。首先看看他们的目的和出发点,"因为有经济利益驱动,
所以市场化打假(职业打假人)对于假货的敏感度,对于售假行为的惩戒及时性远比坐在办公室里看新闻,接电话,搞文件(偶尔搞一搞打假运动,如315)然后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兴事动众的封存制假、售假窝点的有牌照的执法者高出很多。"
所以,打假人暴露了他们的真实目的。经济利益。我们再讨论一下,如果打假是纯公益的,只是为了伸张正义,只是为了社会秩序,会有人去打假么?
呵呵,好像没有吧?
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要用公益作为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经济目的。而且赚取的那些物质财富,都是中小企业每日每夜,起早贪黑,卖根香肠一块钱,赚取毛利一毛钱,还要刨掉人工费,水电费,房租费,各种相关部门的好处费,压榨费,还要面临打假人的疯狂敲诈费。
再说了。很多打假人,根本没有职业道德,自带假货过期货进入商超,然后自导自演,自说自话。
谢兄弟说的很好,打假这些人不为谋利去伸张正义的情况,当然,这是一个理想状态,就如物理学上描述的“绝对真空"一样,理论上有,实际却没有出现过。
当然了,说了这么半天,都只是个人的观点,可能会有很多得罪人的地方。希望谢兄弟不要见怪。
再补充几点,当然不排除有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利,做了违背道德和良心的事情。我相信,大多数商家还是本着诚信守法,质量保证的原则去经营的,希望大环境能够越来越好!
附上一张打假人下跪的照片。希望恶意打假的人能够引以为戒。
2016-06-15 11:04被设为精华,积分加20,金币加4- 该帖于 2016/5/18 12:23: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