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售卖的娃娃鱼 网络截图
昨日(13日),有网友微博爆料:“在沃尔玛超市前兴路店里销售娃娃鱼,这样合法吗?”对此,沃尔玛公司相关负责人东女士表示,超市咨询了相关部门,在昆明市场销售的娃娃鱼是人工养殖的,符合相关规定。
“这不是保护动物吗,怎么会在超市里卖呢?”网友“Captain-Jack_sparrow”说,他昨天下午在沃尔玛超市前兴路店的海鲜区,看见水产箱内有3条体型较大的黑色动物在爬动,箱上的说明写着“娃娃鱼(大鲵)298元/千克”。
据悉,野生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禁止售卖。如果出售人工养殖的娃娃鱼,需要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春节后,昆明的沃尔玛超市就陆续开始销售娃娃鱼了。这些娃娃鱼都是合法购进,并有标识牌的,属于人工养殖的,都具有相关销售证明,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根据销量,超市的各个点会不定时销售娃娃鱼,在销售区域会专门把娃娃鱼的人工饲养证等相关证书公示出来。”该负责人表示,跟其他的水产品一样,消费者可以自行挑选娃娃鱼,待称重以后,可以交给工作人员现场宰杀。
市民张先生表示,在往年的农博会上,他就见过有卖娃娃鱼的,都是人工养殖的,但是他还没有吃过。
超市卖娃娃鱼需佩戴标识牌
2015年2月6日《潇湘晨报》曾报道,株洲某超市大卖场海鲜水产区,一块出售娃娃鱼的招牌上公然介绍食用娃娃鱼的好处。超市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并不清楚出售娃娃鱼还要办理相关证件,决定先将超市内的两条娃娃鱼撤出专柜。经过执法部门调查,超市仅发现两条娃娃鱼,他们对超市作出警告,要求超市立即将娃娃鱼下架,超市方表示将马上办理销售娃娃鱼的相关证件。
2015年10月28日《华西都市报》也曾报道,一市民在成都金牛区交大路某超市发现有娃娃鱼销售,每500克售价188元。执法人员初步调查后,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娃娃鱼,并尽快补齐相关手续。
四川省水产局介绍,从2015年6月1日开始试行《养殖大鲵及其产品标识技术规程(试行)》,即日起,售卖人工养殖的大鲵(娃娃鱼),只要确保来源为人工养殖,并佩戴相关标识牌,无需再申请《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即可进行售卖。随后,该超市按规定在每只娃娃鱼颈部戴上标识牌后恢复了供应。
(来源:都市时报 记者 李俊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