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中心设计项目内部可见部分及店面部分,需要符合购物中心的一般形式。围封式的购物中心比起传统的商店有一突破性的特点,即是它将商店的店面及展示的橱窗放在购物中心的内部,而将天气的限制排除在外。
在围封式的购物中心内,没有天气的问题。商店橱窗则丧失了传统的展示功能,因为在此类购物中心内,就像在百货公司,顾客与货品的关系成为直接面对面的形式。在夜晚的时候,购物中心安全上的要求可以很轻易地满足,因为它只要将Mall的入口关闭即可。因此,我们简单了解一下在做购物中心设计方案是应遵循的一般性原则,以及残障者使用计划中,应以便利性、安全性作为设计准则。
一、在购物中心的商店店面及可见的内部设计上,具有如下一般性原则:
1、影响面:商店位于购物道上
在购物中心中,每一间商店单元与购物中心的关系取决于商业准则;但是,每一个商店单元关系的影响层面,则是取决于各家单元的设计。在一些购物中心设计案例中,购物中心的开发者会对某些方面的设计予以控制。
2、商店的外观及大小:避免专用独特的空间单元
很明显的,有不同的承租户会塑造不同外观及大小的商店。这样的结果会导致在开发购物中心时有很多“标准单元”出现。因此我们在做设计方案的时候,要避免设计无更改弹性的空间单元,在规划每一个零售店面的时候,应建立在同一个基础上,避免设计出很多专用、独特,却无法进行更改的空间单元;每一个承租户对于商店的外观及大小,都有其独特的注重点,因而在商店的设计与配置的细节讨论时,承租户及其建筑师应该要参与,使它们的店铺能符合购物中心的一般形式。
二、残障者使用计划中,应以便利性、安全性为设计准则
购物中心供公众使用的室内、外空间的各类通道及设施,均应依照相关规范及法令规定,就残障者使用的便利性、安全性妥为规划设计。需管制的要点如下:
1 、在购物中心内设有供残障者使用的设施,应于明显处设置残障者使用设施的标志。
2 、依建筑技术规则规定,百货商场必须设置的残障者使用设备包括: 室外引导通路、坡道及扶手、避难层出入口、室内出入口、厕所盥洗室。而视实际需要自由设置的设备包括: 室内通路走廊、楼梯、升降机等等。
3 、供残障者使用的坡道,其坡度不得超过1:12。供残障者使用的内外通路、走廊有高低差时亦同。
4 、前项坡道、通路、走廊之高低差未达75公分者,其坡度不得超过规定。
5 、供残障者使用的避难层出入口、室内出入口、检(收)票口,其净宽度不得小于80公分,且地板应顺平,以利轮椅通行。
6 、其余,如楼梯、升降梯、卫浴设备、观众席构造及停车位皆需依法规规定所示予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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