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超市最近推出一个活动,就是保健品满五十减十元,当然为了避免毛利流失,还规定每个顾客折扣不能超过五次。结果,昨天我发现一个批发商买了很多保健品,在部门主管的协助下分成了不超过五百元单,结果就相当于以八折的价格买到商品,大家想想就可以知道超市要为此损失多大毛利了。最关键的是笔者将此事反映之后,管理者竟然说为了增加我们店的销售,损失的毛利采购会补回来,可笑之极。
反思一、这样虽然增加了商场当天销售,但是损失了公司的毛利,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公司下面的每个店如果都这样想,我想这个公司也就快完蛋了。当然,对于一个采购权限非常大的公司来说,商场也只能钻一点这种漏洞增加销售。而采购会在订货、陈列等方面干涉商场,这就形成了一个采购和商场之间的“暗战”,如此商场,怎能提升竞争力?商场没有竞争力,真个公司也就需有高位,并无实地了。
反思二、超市依靠吸引客流,提升客单价增加销售才是正道大道。而靠这些批发商增加销售,这不是饮鸩止渴吗?好的商品到了批发商那,他们再卖给消费者,那岂不是抢走了我们的客流?一个超市不去想着如何增加客流,而是靠大单提销售,可笑。
反思三、我作为一个监管者却不能阻止这件事情感到非常痛心。其实我们是有一个监管制度,但是我们作为监管者在奖金方面也是与商场销售挂钩的,试问这样还怎么监管?所以,我认为对商品降价及商品销售环节进行监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监管者必须有相当的独立性,无论是人事编制还是工资奖金不能与商场销售挂钩,这样才能起到监管作用。
- 该帖于 2014/1/20 9:44: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