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零售经营中,我们扩大了店面或者在过年过节期间,店里生意忙不过来,这时候我们就会招聘店员协助。但在店员招聘上,我一向坚持“招聘避亲”的原则,因为在招聘亲戚做店员上我是有深刻教训的。
开店之初,老公在学校里教书,我一个人忙不过来,抱着“雇谁都一样花钱,何不雇佣自己家亲戚,既肥水不流外人田,又知根知底、安全可靠,还能和你一心一意”的想法。于是,我请了姐姐的女儿做店员。孰知事与愿违,因为是直系亲属,外甥女便不怎么把我的话当“话”,她某些地方做错了,我说轻了,她竟当成耳旁风,同一个错误下次照犯不误。我说重了,她就在姐姐面前告我“黑状”,把我弄得在亲戚圈里成了“黄世仁”。最重要的是,因为她的过错而造成损失,因为是亲戚,我就没法向她问责,要求她赔偿。一次,我的外甥女因为疏忽大意,收了800元假币,这要是雇的外人,我一定要扣她工资抵偿假币损失的,可因为她是我外甥女,我就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
因此,我奉告那些正在招聘店员或有招聘店员打算的零售商户,在招聘店员时一定要遵循“避亲”原则。招聘外人,可以钉是钉铆是铆,按用工合同照章办事,该奖就奖、该罚就罚,易于管理,工作效率也高。但要是招聘来的人是亲戚,因为有亲情的干扰和顾忌,我们管理起来就会投鼠忌器,就不能照章办事了。
- 该帖于 2014/10/14 10:03: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