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来自DAILY LAB官微
呼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瑞典设计师品牌NOME,正因抄袭风波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中国原创空气香氛品牌DAILY LAB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控诉”信,指出广州诺米品牌管理公司旗下品牌NOME存在抄袭行为,使得DAILY LAB品牌权益受到侵害。
对此,NOME相关负责人回应《联商网》称这只是DAILY LAB单方面蹭热度行为,不会特别做出回应,但DAILY LAB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会按按照正常进度走。抄袭的背后,究竟是遭碰瓷,还是被打脸?
NOME被指抄袭
将网红家居品牌NOME推向抄袭旋涡的,是颇为小众的中国原创空气香氛品牌DAILY LAB。
2019年7月8日,中国原创空气香氛品牌DAILY LAB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以《NOME家居,别把消费者当白痴!国货做成这样太丢脸!》为题的文章,图文并茂地“控诉”了NOME的侵权行径:“作为一个小小的原创品牌,我们没想到,标榜由瑞典独立设计师团队组成,还一度呼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NOME,居然会抄袭DAILY LAB。”
据了解,此次被抄袭的360车载香氛是DAILY LAB旗下的一款热门产品,也是目前小红书口碑爆款,并进驻了各类中高端线下门店。根据DAILY LAB方面贴出的原创专利证书显示,NOME此款产品已侵犯DAILY LAB美术版权、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技术专利。
NOME与DAILY LAB,一个是在家居新零售赛道上快速奔跑的知名品牌,另一个是正处于成长期的国货品牌,实力悬殊太远。
NOME官网显示,NOME所属广州诺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为陈浩,以家居用品为主,同时经营服装、鞋子、箱包等品类,涵盖日常生活领域,集合研发、设计、供应和销售于一体,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实用产品和生活灵感,在线下拥有上千家专卖店。DAILY LAB诞生于深圳,由一群创意者、甄选师和科学家共同赋予它灵魂,是一个专注于空气交互类产品的中国品牌。
2019年7月11日中午, 北京商报记者就产品抄袭事件以邮件的形式采访NOME方面,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应,NOME官方400客服回复称,“并未收到任何被指抄袭的消息。”此前,NOME相关负责人曾回应《联商网》称其为DAILY LAB单方面蹭热度行为,不会特别做出回应。对此,DAILY LAB相关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我们还是按照正常进度走,不回应舆论,消费者会做出选择。”
瑞典身份曾遭疑
遭受质疑的不止是NOME的产品,此前NOME的瑞典身份也曾遭受质疑。
据NOME官网介绍,NOME的设计研发中心设立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由瑞典独立设计师及合作设计师组成,为品牌提供创意支持。
2019年6月18日新闻晨报发布的文章称,6月初家住宝山的小饼(化名)在静安大融城购物时,找到一家名为“NOME”的商店,里面北欧风的装潢让其感觉像是瑞典品牌。但小饼在欧洲留学的朋友称在欧洲的地图上搜不到这家门店,其商品标签上标注的号称设计研发中心的瑞典地址“瑞典斯德哥尔摩瑞斯拉格路6号”也无迹可寻。“这个地址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研发中心,相关地图软件上显示,这个地址只有软件公司、小酒馆和美容用品商店。”小饼因而怀疑NOME并不是瑞典品牌。新闻晨报也对NOME在各方面有意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并涉及虚假宣传产生质疑。
7月11日,北京商报记者就NOME品牌是否源自瑞典的问题询问了NOME天猫家居旗舰店,对方回复称“NOME产品全由瑞典设计师独家设计”,并未就品牌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不过,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知识产权律师王国华认为,是否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涉及虚假宣传,关键看是否由瑞典设计师设计完成,如果是有其在先独创设计完成,那么这种表述并不违法。
商标权纠纷未停
DAILY LAB并非首个与NOME产生纠纷的品牌, 2018年,NOME与名创优品就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争论不休。
2018年3月19日,NOME创始人陈浩接到了其加盟商电话询问为何NOME被名创优品收购了,让其大为震惊。随后名创优优品创始人及员工在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传播此言论,对NOME的经营产生了巨大的不良影响。
据了解,NOME以家居品类为切入,名创优品以小百货为切入点打造新零售的业态,并主要进驻主流购物中心及社区购物中心,两者均采取“自营+加盟”的模式,因此存在市场占有率的竞争,也就意味着NOME的门店开得越多,名创优品的门店越会受到冲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围绕着新兴的“新零售”概念,不管是互联网巨头还是传统企业,均相继作出解析、布局,而新零售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已经从比拼概念、试点模式,转向相对成熟的模式快速复制上,在此之中,新零售业内的知识产权问题也逐渐开始暴露。
王国华认为,知识产权维护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权利方的设计是否独创性设计,即在申请日前是否有相似设计或产品已被公开,如被公开,则该外观设计的稳定性极地,无法获得相应法律保护。二是所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与侵权产品构成相似设计,如构成,则获得法律保护。
(来源:北京商报 记者谢佳婷 孔文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