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米公司加盟商门店。
“新零售”是近年互联网巨头布局的重点,“NǒMe公司”(以下简称诺米)作为中国家居新零售的黑马,吸引了众多投资商。
去年4月13日召开的诺米品牌发布会暨招商大会上,今日资本创始人徐新表示看好诺米的生意模式,豪掷2.25亿元领投。截至2018年年底,诺米公司完成了三轮融资,累计融资金额超过10亿元。
被顶尖资本机构青睐的诺米家居,成了投资新风口。如今,一年过去,诺米门店已经超过600家。然而,据多家媒体报道,诺米门店由于产品更新频率不足、店铺经营成本过高等问题,多位加盟商反映店铺出现明显业绩下滑甚至亏损,希望“退店”以及时止损。
加盟商称连续亏损系成本过高
从1家门店到600多家门店,诺米公司以加盟投资的方式占领市场,但同时也因为快速扩张面临诸多问题。
来自广州的卢先生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去年,在发布会上诺米品牌创始人陈浩承诺“因商标造成的损失公司全部承担”“投资3个月回本”,如此可观的前景让他动了心,随即与诺米签约成为加盟商,投入100多万元,包括合作经营保证金60万元以及租金、装修费等。
不过,开店后没过多久就出现了运营困难。由卢先生提供的一份其加盟店运营数据表显示,从去年10月开店以来,只有2018年10月、12月和今年5月盈利,其余6个月都处于亏损状态,总盈利额不到5万元。其中5月是因为促销活动营业额才有所上升。
“由于固定成本很高,常常入不敷出。我们虽然是加盟商,但其实和投资商差不多,诺米公司统一供货、统一定价,加盟商分得食品类销售额的33%、非食品类销售额的38%。”卢先生透露,他所加盟店铺的员工工资相比同行业其他公司普遍较高。
据悉,店铺经营由诺米公司“一站式”管理,店铺审址、开业统筹、员工招聘以及员工配备等都由诺米公司负责。但是,员工的工资由加盟商来承担。
从运营数据表看来,每个月的营业收入额并不低,但店铺租金每个月固定8.8万元,水电费、管理费3.5万元以及员工工资3.7万元。按每个月的固定成本不低于16万元,据这位加盟商代表推算,回本至少需要360个月。
为了减少损失,卢先生在今年2月就向诺米公司申请退出加盟。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第一次提出“退店”要求时,诺米方面表示不能退店,但可以转让,找到新的投资人接手,签署转让协议,就能拿回初期投资的钱。后来,诺米方面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解决。
与此同时,卢先生称:“自己不得不继续经营亏损的店铺,因为一旦他单方面停止经营,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他还反映,诺米方面货品供应很慢,最开始诺米供货种类很多,后来越来越少,有时候没有东西可卖,卖不出去的货品也积压在店铺里,诺米方面没有及时处理。”
《消费日报》曾报道称,随着门店的快读扩张,与诺米合作的供应商也出现合作问题,有一家T恤供应商表示已经被拖欠合作款项400多万元。
律师认为合同条款存在不平等
3月,据《经济观察报》、中国贸易新闻网等媒体报道,多位诺米加盟商面临经营困局,要求退店或转店。
当时,诺米方面回应称,极个别客户经营承受压力,诺米会根据商务合同完全履约。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进行退换保证金等整体流程。据了解,诺米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加盟商要求退店,目前,已经有加盟商将手下的门店以转让给诺米内部员工的方式退店,并收到了保证金。
4月,来自北京、成都、广州、沈阳、重庆等地的17家加盟店店主一同授权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截至目前,代理律师已经受理了17起诺米加盟店案件,金额约2000多万元。
然而,在律师受理过程中,发现了更大的难题。代理律师称:“相关加盟商均已没有加盟合同原件,根据委托人说明,诺米公司已经以修改合同为由,将合同原件收回,并始终未返还合同,最长的时间已经超过3个月,大部分委托人由于法律意识不足,他们本身没有对合同原件进行复印,仅凭转账、结算等证据,使得本案的起诉难度加大。”
“就现有合同照片来看,双方在权利义务的条款设定上存在较大的不平等性。加盟商投资,实际由诺米一手掌控,这并不合理。”代理律师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根据律师提供的合同照片,法治周末记者看到,“甲方应得的分成款是固定以销售金额按比例计算,扣除合作店所有运营费用后归乙方所有”“合作店当地所有广告均由甲方策划并提供图案、光盘,广告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合作店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薪资标准由甲方制定,所有薪资由乙方单独承担”等规定。
对于诺米公司规定的分成模式,卢先生表示不满意:“我的加盟店一个月亏1万元至5万元,3个月回本根本不可能。诺米公司稳赚不赔,风险却都由加盟商来承担。”
广东和志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思源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投资3个月回本”只是口头承诺,并未在双方签约的正式合同条款中出现,不具约束力,诺米方虽然单方收回合同,也不影响合同效力,该合同并没有解除或终止,但由于缺乏直接证据,诉讼存在一定困难。
目前,加盟商希望诺米公司能够尽快通过协商、沟通解决此事,最大程度降低损失。
诺米公司公开回应退店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上述事件,诺米公司在7月11日发布声明,称上述人员(卢先生)并非公司加盟商。公司不存在“加盟商集体退店”情况。上述人员多次到公司办公区域“寻衅滋事”,公司已作报警处理。
对此,卢先生提供了一份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内容,卢先生与沈某合作经营一家诺米门店,按出资比例,沈某为该门店大股东。同时,沈某授权卢先生“处理合伙经营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解约、退店、退款等事务”。但是截至发稿日,沈某并未对此事予以回复。
对于第三方律师事务所代理加盟商的退店事宜,诺米回应称,“该律师事务所将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进行披露,涉嫌背后唆使招揽业务”,公司已向广州司法局进行投诉。
公司还发表严正声明,迄今为止,公司并没有接到加盟商集体退店的请求,公司自2017年8月开出首家门店以来,与合伙伙伴的合同都是完全履约的,加盟商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所有店铺,公司都会首先尊重加盟商本人的意见和诉求,无论是退店还是转为直营,都会在加盟商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作出判断和决定。
针对加盟合同被收回的问题,诺米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应称,由于公司需要变更签约主体,所以重新签订了合同。春节后,加盟商已经悉数收到合同,截至目前,不存在加盟商重新签订之后没有收到合同的情况。
诺米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如果加盟商提出退店,在提交书面退店申请后,即可进入退店流程,完成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后即可解除合同收回保证金,整个过程是完全畅通的。
此次加盟商退店事件,双方各执一词,但诺米在快速扩张中遇到的重重考验,还需积极应对。
上游财经专家顾问江瀚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零售品牌的快速扩张是零售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些零售巨头背后有大量的资本力量支撑,作为一个资本力量推动的产业,它必须通过高速扩张来提升业务发展能力,从而满足资本不断扩大,不断融资的需求。但是,快速扩张给企业带来较快发展的同时,也会对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以及产品供应链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前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企业管理经营能力和其本身业务发展不太匹配所导致的。
江瀚认为,从加盟商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但是,企业应该在吸引加盟商的过程中将风险告知加盟商。加盟商在投资经营的过程中也要考虑是否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企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只有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才可能在自身经营过程中避免出现问题。
(来源:法治周末 记者 郝若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