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北京的李先生向人民网IT频道投诉,称其从2008年开始成为京东商城的供货商,但京东方面在一年合同到期后存在故意拖延货款并强求其续约的情况。网友投诉内容如下:
我在2008年初开始与京东商城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ups电源供货合同,按合同要求每月结清一次货款,对方的联系人是一名姓李的采购销售经理。
直至09年初,在合同的最后一个月内,对方向我要了价值两万六千余元的货物,但在结账时却称合同已到期没办法结清余款,只有继续签订合同才能把这两万六千余元的货款转为质保金,在来年合同到期时返还。
无奈,我又与对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在我签字盖章后,李某称需要将这份合同拿回公司法务进行盖章,盖章后还给我。但是之后李某并没有返还合同,我平均每隔一个月就会催促一次,李某均以“还未走完法务程序”为理由拖延。但在此期间,李某离职,他在离职前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告知我。
接替李某的是一位鲍经理。在2010年新合同到期后,鲍某称李某离职前并没有交接这件事情,只有继续再签订合同鲍某才能向其公司的法务部门要回合同。但是在我直接找到他们的法务部门时,法务称从来没见过这份合同。
说实话,现在都已经过去三年了,我对于京东能返还这两万多块钱的货款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我也没时间再和他们耗着,只是希望能把这件事公之于众,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来源:人民网-IT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