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广州市工商局制定的《广州市食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下称《规范》)正式生效实施,有效期3年。该规范共48条,堪称史上最严,对食品超市品种经营、质量检验、食品信息公示等作出了详细的规范。
那么,广州食品超市是否能“按章办事”呢?记者近日连续走访多家大型超市及中小型超市,发现几乎没有超市能够百分百达标,好又多、百佳、吉之岛、乐购等大型超市均存在一定问题,中小型超市的情况更为严峻;没有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用农产品没有标注采摘日期和供货商、散装食品保质期不明、即食熟食没人销售管理等问题屡见不鲜。
镜头一
乐购、好又多等未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规范》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食品超市应当在超市入口处或者入口通道上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应公示委托抽检或者每日抽检信息;公示近一个月内退市的食品信息。
昨日上午,虽然是工作时间,位于中山六路的乐购超市生意仍然不错。记者走进超市入口,一楼电梯处设有很多促销折扣信息,但未见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随后,记者乘坐电梯上了二楼,在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销售区域,记者在众多的宣传海报和促销信息中,也未找到任何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在即食熟食、农副产品、冷冻产品等各个销售区域,同样没有发现公示栏的踪迹。
在好又多天利店,记者从入口进去直接上二楼,副食杂货日用品等摆在货架上,未见有食品安全信息栏。记者询问了工作人员,大多数人并不知情、一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一楼入口处是好又多的信息公示栏。记者看到,该公示栏处贴着招聘信息和各种打折促销信息。在吉之岛天河城店,从蔬菜水果区域一直转到即食熟食区域,也没有看到食品安全信息栏。
镜头二
农产品来源不详,发霉菜花特价卖
《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食品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或者货架上标明食用农产品的名称、采摘(收获)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种植(养殖)者名称等内容。
昨日中午,在好又多天利店一楼的蔬菜瓜果销售区域,香菇、金针菇、土豆、黄瓜等琳琅满目。记者拿起了其中两包香菇、金针菇,只见标签上标有名称、价钱和包装日期,而非采摘(收获)日期。记者咨询工作人员,她表示,蔬菜水果的保质期都很短,是成箱运送的,所以不存在生产日期。“蔬菜是否变质肉眼可见的,我们都卖得很好,一两天肯定能卖完的。”该工作人员表示。
在天河城吉之岛蔬菜水果销售区,供应着大量散装销售的水果,如澳洲无籽青提、红提、密梨,澳洲桃驳李等,然而,货架的标签上只是简单标注产地、重量和单价等信息,而采摘(收获)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种植(养殖)者名称等内容一概全无。
中小超市的情况更加严峻。前日,记者走访了天河区石牌的美华百货、荷光路的佳盛天和超市以及上社的礼加诚超市,对于食用农产品,超市只标明了名称与价格。在礼加诚超市,货架上大概有十多棵娃娃菜,但几乎都已经发黄、长虫,依然打了1.68元一斤的特价出售。更有农产品特价区,把发霉的菜花、干瘪的莴笋、发芽的土豆混在一起,以特价0.98元一斤出售。
这些菜还能吃吗?产地是哪里?当被问及这些问题时,超市销售员却不理不睬,直接回避问题走开。
镜头三
散装食品保质期“想变就变”?
《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食品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应当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记者注意到,在天河区美华百货、佳盛天和超市、礼加诚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大部分都有标明食品的名称和保质期,但生产日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都不得而知。
在上社的礼加诚超市,有一款名为“雪之芭”的夹心棉花糖,小包装上印着保质期为9个月,生产日期则标示“见包装袋封口附近”,可记者找了很久也未能发现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超市有关负责人说,类似这种糖果类食品,生产日期都是标示在大包装袋上,小包装都不会单独标示生产日期。
为何不在装糖果的容器外面统一标示生产日期?该负责人解释,散装的糖果并不是同一批货,生产日期也可能不一样,所以很难统一标示。这意味着,新鲜食品和过期食品是否会混在一起销售,消费者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买了一袋散装“雪之芭”夹心棉花糖,在根据斤数打好的价钱标签上,随之多了一项食品的包装日期和保质期。可记者仔细一看,包装日期并不是当天的日期,竟然是4月1日,而保质期是到“2012-05-01”。9个月保质期的棉花糖怎么只能保质1个月?销售员解释,“可能是打标签的机器在时间上设置错了,没事的。”接着,记者又拿了一袋散装青豆去买单,可这次打的标签上的包装日期变为“2012-04-03”,同样不是当天的包装日期,保质期也相应为“2012-05-03”。
莫非散装食品的保质期都是设置为一个月?面对散装食品标签上乱打日期的现象,超市的售货员都表示“不清楚”。
镜头四
华润万家熟食随便碰没人管
《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超市经营散装即食熟食,应当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由专人负责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广州市工商局2011年食品抽样检验情况分析显示,超市即食熟食等合格率较低,不同程度检出了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超标和含日落黄等问题,情况令人担忧。但是,时至今日,超市即食熟食管理依然“我行我素”。
在美华百货的即食熟食区,熟食大部分都用保鲜纸包装好,放入专门的玻璃柜里由专人负责销售,可玻璃门都是向顾客敞开的,顾客可以随意地伸手挑选熟食。记者注意到,师傅在对熟食腊味进行“斩件”处理时,也没有戴手套和口罩。旁边的即食凉拌菜则直接暴露在外面,连保鲜纸或盖子都没有,由市民“自助”挑选。
在华润万家天河东店的即食熟食专区,一个长长的玻璃柜里存放着数十种即食熟食。其中,两大盘盐焗鸡和酱猪肘被摆放在玻璃柜外面的一个桌子上,桌子旁边没有专人负责销售,桌上放着两捆保鲜袋。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大盘盐焗鸡和酱猪肘上面既没有防尘材料遮盖,旁边也没有设置隔离设施和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有一位女顾客前来选购酱猪肘,没有导购员为其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顾客只能“亲自上阵”,使用桌上放着的两捆保鲜袋自行包装。记者尝试用手轻轻地触碰了一下酱猪肘,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前来制止。
镜头五
销售橱柜无温度指示
《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销售橱柜均须配有温度指示装置,向消费者明示限定温度范围及实际温度。同时,对橱柜的温度进行了具体的规定,食品超市经营冷藏食品,如寿司、刺身等,应当放置在温度-2℃—5℃的专用冷藏柜销售;经营冷冻食品的,应当放置在温度低于-18℃专用封闭式冷冻柜销售;经营烧烤食品、煎炸食品、中式点心等热温食品的,应当放置在温度在60℃—100℃的专用封闭式热保温柜销售。
冷冻食品、熟食等对保温条件有较高要求,储存不善容易导致卫生不合格。在天河城吉之岛的熟食区域,记者看到一个橱柜外部写明了提示:“此商品的储存温度是0℃—4℃,购买后请尽快存放在冰箱里,以免变质”,而橱柜中的食品却“五花八门”:有各种卤水鸡翅和盐焗鸡爪等,标签上写着储存温度为0℃—4℃;还有即食熟食,如“手撕酱香猪手”,其封签上分明写着储存温度,60℃—65℃。在乐购、好又多等大型超市,销售橱柜上未见配有温度指示装置,亦未有明示限定温度范围及实际温度。
美华百货内有两家销售即食糕点的档铺,其中一家紧挨着冰鲜鸡肉档,两家档铺间只有一墙之隔,但即食糕点也是放在普通玻璃柜里,敞开门销售。而超市内的另一家糕点店,尽管面包和糕点都放在封闭式热保温柜里,但保温柜上未见温度指示装置。记者用手摸了一下保温柜的外壁,没有暖暖的感觉,与超市内的实际温度无明显差别。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 胡良光 实习生 罗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