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砖空鼓、墙面倾斜、水电不通、消防设备不全……在对买入的商铺进行装修时,市民许女士发现刚验收不久的房子竟出现了如此多的问题。与建设单位交涉后,并没有得到满意结果的许女士找到了负责竣工验收的备案部门,该部门提出将责成建设单位整改。但以10%抽检率完成的竣工验收,却让许女士有些不满。
刚买的房子,问题出了一堆
“这房子价格挺贵的,但没想到质量却是这样。”4月10日下午,许女士看着正在装修的房子,无奈地说,“你听听这几块瓷砖,里面都是空心的。”许女士用螺丝刀轻轻敲击了一块瓷砖,其中发出了空空的声音。许女士还揭开过空鼓的瓷砖,发现里面有明显的空隙,瓷砖下面的水泥沙浆根本没铺满。
2010年1月,许女士在万达广场豪景苑9号楼看中了这套商铺,并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这套建筑面积220平方米的房子让她付出了655万元的费用。合同本来规定要2011年6月30日之前交房,但一直拖到了2012年1月1日,建设单位济南万达商业广场置业有限公司才为许女士开了入住证明,随后许女士办理了房屋交付手续,并支付了半年的物业费。
因为手头上还有别的事要忙,交房后许女士并没有立即装修房子。直到今年3月,许女士才请了施工队伍,打算对这个商铺简单装修后就投入运营。
“一装修才发现有这么多问题。”除了瓷砖空鼓外,许女士还用仪器测出,楼梯正对的一面墙从下到上有不小的倾斜。“2米多高的这面墙,底端和顶端相差了近10厘米。”
问题房居然已通过竣工验收
除建筑工程质量有问题外,许女士发现自己房屋里的消防设备也不齐全,消防栓旁边并没有配备手动按钮。
发现房屋出现问题后,许女士找到了建设单位。但建设单位为她出具了一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的复印件,以此证明房屋是通过了竣工验收的。这份《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是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于2011年12月31日签署的,而根据买卖合同,获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单》,正是满足商品房交付的最后一个条件。
在许女士的要求之下,消防施工单位在3月18日对缺少手动按钮的事情进行了核实,并会同建设单位补装了消防设施。
“这房子到底合格不合格?”随着装修的进行,建筑质量问题让许女士越发担心。而且交过物业费后,房间里却连水电也没有通。
验收了也难保证每套房子都合格?
4月10日下午,许女士来到了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希望对方能给个说法。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并不是每户都检查,所以虽然出具了验收备案,但也难以保证每套房子都100%合格。”该站监督二科的工作人员徐先生说,根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应该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逐户按照本办法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一般这个比例是10%。”徐先生说,由于住宅建筑施工大多是人工操作,所以不能保证每间房子都没有问题。但在进行竣工验收时,所抽查的住宅均为合格,所以他们才签署了备案单。
徐先生表示,住宅一旦出现工程建筑方面的问题,他们会责成建设单位马上现场勘查,并整改。
“建筑质量出了问题,建设单位当然要负责,但进行竣工验收的监督站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许女士觉得抽检的说法并不能让她信服。而对于她提出的这个疑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答复。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张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