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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泰召开"银泰百货品牌澄清会" 未在蓉拓展

小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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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银泰集团召开“银泰百货品牌澄清会”,该集团相关人士表示,针对目前市场上出现的部分企业使用银泰百货集团商标及商号“银泰百货”进行宣传的事情,银泰集团对此高度关注,目前已经启动了相关行政投诉程序。

  据介绍,2011年9月入蓉的银泰集团旗下地产公司银泰置地,正在成都金融城开发两大项目,一是体现金融城时尚生活纯居住的高端项目“泰悦湾”,二是高端综合体“成都银泰中心”,除此之外,集团旗下的银泰百货并未拓展成都市场。据了解,其此次声明有以下几点:

  一、银泰百货集团拥有“银泰百货”商标及商号,该商标及字号自20世纪90年代起一直持续使用,具有极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近日,有部分公司利用银泰百货集团的知名商标及商号“银泰百货”在成都地区进行招商、宣传;银泰百货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成都地区从未授权任何公司利用“银泰百货”商标及商号进行任何形式的招商、宣传;前述部分公司的招商、宣传行为与银泰百货集团无关;

  三、银泰百货集团及其下属或者关联公司与中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或者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成都融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银泰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未设立),并无任何方式的隶属、投资或授权关系,前述公司的任何招商、宣传等行为,均与银泰百货集团及其下属或者关联公司无关;

  四、银泰百货集团已就涉嫌侵犯“银泰百货”商标权的相关情况投诉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正在进行调查核实,银泰百货集团将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负责跟进此事件的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雷东律师表示,银泰百货集团拥有“银泰百货”商标所有权,其他公司未经银泰百货集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涉嫌侵权商标权。此外,“银泰百货”也是银泰百货集团的知名商号,任何未经授权借用“银泰百货”知名商号进行宣传的行为均涉嫌违法。

  对于此次事件,记者采访了成都泰和律师事务所唐海涛律师,他表示,如果“银泰百货”已经是注册商标,理论上“成都银泰百货”不能再用于百货业的商标注册,并且未来服务与百货名均不能用“成都银泰百货”字样,即使是在宣传中使用也涉嫌构成侵权。记者发现,商业竞争中的品牌竞争已屡见不鲜,对于此次事件,本报也将密切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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