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联商论坛 -  超市大家谈 -  贴子
1626  |  1

主题:家乐福购物手袋放购物车 20余财物被盗

zhangli

积分:17591  联商币:8913
  |   只看他 楼主
家乐福购物手袋放购物车 20余财物被盗

  曾小姐今年27岁,是江西一家服装店的女老板,老家在四川。上个月,她打飞的来重庆,看中了一套巴国城的三居室,交了3万元定金,她计划为在重庆定居的爸妈安个新家。

  昨天上午10点,曾小姐本来和房地产商约好签合同、付款。但在这之前,她装着20多万元银行卡的包不见了……

  手提包放手推车上不见了

  24日下午4点半,曾小姐和妈妈到杨家坪步行街家乐福超市购物。她把装着银行卡、钻戒、两部手机、一个数码相机的蓝色手提包放在手推车上。

  “我特意让妈妈推着车,帮我看着包。”曾小姐说。

  逛了40分钟,当她们走到冻品区,拿起一包汤圆时,曾小姐突然瞄到手推车架子空了,“天,妈妈,我的包哪去了?”

  曾小姐记得5点10分她还摸出手机看了时间,怎么不到10分钟包就不见了?

  找了四个人 她没借到电话报警

  收银台旁穿制服的男服务员是曾小姐求助的第一个人。“我包被偷了,里边有20万买房子的钱,手机也不见了,麻烦你借电话给我报个警,谢谢你!”曾小姐喘着粗气说。

  男服务员说,“没有手机,你去服务台借电话打嘛!”

  曾小姐心里着急,脱掉高跟凉鞋冲到服务台,重复了一遍求助的话,还希望看看商场的监控器。

  服务台的女工作人员埋着头说,“这里没有电话,也没得监控,去办公室看看吧!”

  曾小姐跑到办公室,见到一位棕黄色卷发的女负责人。“她居然说你包包丢了很正常,我们这里经常出这种事,你们顾客自己负责,明明桌上放着一部座机,她还说没得电话。”曾小姐昨天向我们介绍当时的情况。

  于是,曾小姐直接走进旁边监控室,希望监控室里的男负责人能够帮她。男负责人大致看了看监控说,那个区域是死角,根本看不到,建议曾小姐先到银行挂失。

  “他还是不让我先打电话报警,硬是喊我先挂失了再说。”曾小姐早已六神无主,只能打着光脚跑到银行挂失去了。

  挂失后 提包回到了服务台

  5点40分,曾小姐办完挂失回到超市,经过服务台时,工作人员喊住了她,“小姐,你是不是在找包?”

  曾小姐很吃惊,连连点头说,“是的,蓝色的小提包。”工作人员从柜台内把包拿出来,递给了曾小姐。

  “这到底怎么回事?”曾小姐打开包,钱包没了,手机和相机也没了,留下户口本、结离婚证。她又跑回监控室,硬是拿起监控室电话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这时,距曾小姐丢包已经过去20多分钟。

  等杨家坪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曾小姐才知道,原来在她外出挂失的一小会儿时间,两个年轻男子把提包交到了服务台。

  曾小姐:要商场垫付购房款

  昨天下午,我们见到依然焦虑不安的曾小姐,“银行卡挂失了,钱也取不出来,这周六之前,要是余额不交给房地产公司,定金都退不了,房子也买不了,这可怎么办?”

  曾小姐认为,要是超市的四个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帮她报案,或许警察赶来就能把小贼抓住了,“超市应该对我做出赔偿,先帮我垫付20万的款。”

  民警:已立案侦查

  昨天,我们联系上杨家坪派出所的民警,他们证实当天下午接警后确实到该超市出了警,也听曾小姐说起工作人员推诿导致延迟报警的情况,“除了那张银行卡,她包里总共损失4600元,小贼属于拎包盗窃。”

  目前,派出所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超市经理:公共场所,成年人应该自己负责自己的财产

  昨天下午,我们来到超市接待投诉办公室,一个姓刘的工作人员表示,办公室电话没接外线,但能拨打110等紧急电话。

  我们电话联系上晏姓经理,晏经理说,她跟门店确认过,不存在拒绝报警的情况。“我们的座机确实不能打外线,而工作人员私人的手机,不借也是有理由的。”

  但她也承认座机是可以拨打110的,她们可以协助报警。

  她认为,如果他们存在过失,可以道歉,但对于曾小姐所谓的推诿延迟报警只是一面之辞,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

  晏经理说,超市属于公共场所,顾客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负责,“我们在各大通道都张贴了警示标志,提醒顾客妥善保管财物。我们只有协助报警,提供视频监控资料的义务。”

  对于曾小姐提出的让超市垫付买房款,晏经理说,现在房子不好卖,大家都知道,跟对方协商应该能解决。

  我们在超市转了一圈,发现“便宜到家,5倍退差”的标志随处可见,并没有看到提醒顾客防盗的标志。本报记者 程钰婷

  律师:
  
超市人员没有义务
  
提供电话报警

  昨天,律师张义勇分析说,如果曾小姐的包是被盗的,那么超市就没有责任,“东西被盗属于自己监管不力,疏忽大意丢了东西,和商场没关系。”

  而对曾小姐连续求助四个工作人员,都没有人借手机或让她用办公室电话报警的情况,张律师说,没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超市有义务帮忙报警,因此我们只能从社会道义上去要求,而不能从法律层面去要求。

  那么哪种情况,超市应该负责呢?张律师告诉我们,如果在超市被抢劫,而且是工作人员不作为为前提,超市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就是个教训呀,确实贵重物品一定要好好保管。”

  记者手记:

  本报3月13日22版曾报道,13岁女孩为找妈妈向路人借手机,让人难过的是,很多人都不愿意。

  陌生人在路上向你借手机,很多人首先产生的是怀疑和防范,虽然有些悲哀,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情有可原。

  而曾女士作为消费者,在超市连续找4个工作人员借手机或电话报警,面对的依然是事不关己的冷漠,则让人感到不解和愤怒。法律上也许并没有规定超市工作人员对消费者的类似求助必须伸出援手,道理上工作人员也许可以认为手机是私人物品,无需为职务上的需要付出,但是,从道义上讲,这种冷漠却让人产生极大的刺痛感。就算不肯借出手机,那么,帮助报警、借用固定电话报警,会有多难?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苟欣文

回顶部

  快速回复 高级回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Ctrl+Enter直接提交帖子]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ICP证:浙B2-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