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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空姐代购获刑引恐慌 商家下架货品避险

chen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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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姐代购获刑引恐慌 商家下架货品避险

  大多数出国的人都有在免税店购物的经历,因为那里有一些国内无法买到或者价格比国内低不少的商品,这一情况在国内催生出了“海外代购”的新产业。据业内人士估计,国内“海外代购”年交易规模达到数百亿元级别,从事“海外代购”业务的人数在十万人以上,然而尚处于灰色地带的海外代购产业,随时可能成为国内相关部门的打击对象,让这些从业者感到惶惶不安,对此有专家建议尽快对网上海外代购立法予以完善。

  ■监管力度加大 商家萌生退意

  “离职空姐代购化妆品逃税上百万,获刑11年”的案件经媒体披露后,在海外代购的卖家和买家中都产生不小的震动,淘宝网上一些小规模的海外代购商家萌生退意,“即使继续做的话,也不会自己带货了。”

  记者从一位海外代购商家处了解到,今年以来相关部门明显加大了对海外代购的监管力度。4月,海关总署发布新规,境外快递企业须使用EMS清关,这意味着代购人通过第三方海外转运公司进行托运的包裹,很多须按照贸易货物通关,需要被检查补缴税,海外代购商品的价格优势大受影响。

  “本来开网店赚钱就不容易,我们不少海外代购都是兼职赚点外快,现在又有这么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就会犯法,做海外代购简直如履薄冰。”一家经营名牌太阳镜代购的商家告诉记者,如果海外代购成为重点打击对象,他准备把现有的货品赶紧脱手,然后转做其他业务。

  昨天,淘宝一家所在地为北京的英国品牌女鞋代购店打出了“特价现货清仓”的宣传,该店客服表示清仓原因是老板不想继续做代购了,“生意不太好,加上有人说代购逃税、违法,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导游和空姐成个人代购主力军

  海外代购具体从何时开始已经很难考证,据称最早的一批代购者是海外留学生,他们帮亲朋好友在国外购买各种商品,逐渐形成了收取10%代购费的“行规”。目前网络上的海外代购分为两种形式:专业海外代购网站和个人代购网店,前者可以提供更完整的海外代购流程和服务,后者一般在淘宝网站上开个网店,为顾客提供代购服务,价格比专业海外代购网站要更加便宜。除了职业代购,境外导游和空姐也是“个人代购”主力军。

  在某知名旅行社工作的小姜告诉记者,她每次带境外团都会去免税店买东西,“有的是自己用,大部分都是帮朋友带的,不收代购费。”至于代购物品有没有缴关税,小姜表示她带的东西不多,“海关规定,5000元以下就不用缴税。”不过她也承认,有时候带的东西超过5000元,“一台iPhone4S就快5000元了,更别说一些大牌的包了。”

  ■个人代购网店一个月轻松挣万元

  此次获刑的空姐李某和其男友石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从国外代购化妆品竟然偷逃了100多万元关税,可见海外代购利润之高。据一位在淘宝平台上从事代购业务的商户透露,李某所经营的网店交易规模并不算大,“在淘宝化妆品网店中连前200名都未必能排进”,如果都以走私罪论处的话,涉及人数可能多达十余万。

  淘宝的全球购频道创立于2007年,是国内规模最大、海外代购商家最集中的平台。虽然淘宝官方没有透露相关业务数据,但据知情人士称该平台去年交易额约为150亿元。《2011年淘宝网全球购行业解析报告》显示,全球购频道有接近三成的卖家以接单采购为主,这些卖家往往是兼职,接到了买家的购买需求后再下单购买,也就是像李某这样的个人代购。

  虽然与公司化运作的代购网站相比,个人代购只能算是小打小闹,但其利润也很可观。以奶粉为例,目前个人代购的海外奶粉以荷兰品牌和日本品牌居多。一位网店店主介绍,根据店铺信誉度和知名度不同,每罐奶粉利润从10元-30元不等,“只要价格别太高,保证是正品,一天卖掉二十多罐很轻松,一个月下来能赚个一万多。”

  财经观察

  “海外代购” 亟待立法规范

  中科院教授、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认为,从电子商务发展来看,网上代购已经越来越普遍。比如消费者想买一双NIKE最新款的运动鞋,但国内没有卖,只能通过代购的方式满足消费需求,正是这些跨国小额贸易的消费需求造成了网上代购繁荣。

  “目前很多网上代购店是采用收购的方式,让零散的游客捎带规定额度以内的商品,集中起来销售,这样做应该说是合法的。”他认为,这种零散的个人代购与靠集装箱批量进货是两个不同的商业模式,应该有两个不同的管理体系和两个不同的税收体系才更合适。此外,吕本富认为海外代购应该明确什么东西可以卖,什么东西不可以卖,什么东西从哪个渠道进来的,是否需要专门标志或标牌,“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比较欠缺,建议尽快完善。”

  新闻回顾

  前空姐代购逃税获刑11年

  昨天,在淘宝网论坛中有用户发帖《国际代购不好干了,请看前空姐国际代购获刑11年》,引来不少人跟帖留言。一位淘宝网用户表示,这则消息让她很郁闷,“原来代购免税商品是违法的?”

  据媒体报道,被判刑的李某曾是某航空公司的空姐,离职后和男友在淘宝网上开店,销售化妆品。通过一位在外企任职的朋友,李某找到了一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便宜化妆品的渠道,此后李某和男友多次赴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

  法院查明后,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某和男友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褚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35万元;李某男友石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25万元。

  不少网民对于代购逃税被判11年表示不解,认为量刑过重,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玉胜教授认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罪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1年并不是特别重,普通人更多的是出于感情上的一种同情,一种怜悯。”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车利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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