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得一封《关于举报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汕头南国分店价格欺诈的复函》,落款为“汕头市物价局”。根据该文件称,经该局调查,沃尔玛开展馈赠促销活动时标的价格高于本次促销活动前7天内的最低价,该行为已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
昨天,有消费者夏先生向记者报料称,今年5月3日-5月16日,汕头南国分店开展“蓝月亮非洗衣液产品满28元送100克茶青洗洁精1瓶”的促销活动。其中,蓝月亮牌厕宝优惠装(8个装)标价为29.80元,但该消费者却发现,在优惠活动前的2012年5月2日,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为26.80元。“依据我国相关规定,汕头沃尔玛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价格欺诈。”
随后,该消费者向汕头市物价局投诉上述事件,汕头市物价局接报后也立即对汕头沃尔玛超市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汕头沃尔玛超市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对该零售店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因消费者夏先生举报事件属实,汕头市物价局还奖励了举报人500元。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欧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