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圣诞节、元旦、春节临近,各大电商纷纷推出“0元购”活动,即按购买商品消费额返还同等数额的购物券,吸引了不少网民的眼球。不过记者调查发现,“0元购”背后暗藏玄机,电商大多设置有利于商家的返券使用条款。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这些限制条件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家住南开区的周女士反映,她近日参加一个网站的“0元购”活动,买了一件300多元的服装,网站返给她三张100元购物券。周女士为了用掉返券,又挑选了一个290元的挎包,但交易时被告知返券面额不足,需再支付190元。周女士咨询网站客服,客服表示,网站规定单笔订单限用一张返券。“这样的限制就是迫使消费者多次消费。”周女士说。
在该网站贴出的“0元购”通告还设置了其他诸多限制,包括:单个用户每天最高可返300元全场通用券,过期作废;此券限一次性使用,不拆分,不兑现,不找零。
记者发现,各大电商推出的“0元购”涵盖家用电器、办公影音、服装等领域。仅在一家网站,记者就搜索出15万件商品参加“0元购”,其中一款500多元的挂烫机最近交易额达2千多笔,此商品网页上明确标注“买多少钱返多少钱的券”。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电商为“0元购”设置诸多限制条款,刻意回避违约责任,实则属于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在使用返券时,不得不产生计划外的消费支出,商家以此达到增收目的。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误导消费行为。
(来源:渤海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