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和香港太古集团地产有限公司,就成立合营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和经营广州市标志性建筑———广州报业文化广场,昨日在广州白天鹅宾馆签署总纲协议。
太古集团为香港著名的英资公司。
总纲协议确定双方组成的合营公司将共同开发广州报业文化广场项目。整个项目除包括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总部大楼、广州图书馆天河新馆、广州群众艺术中心外,还包括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商场、五星级酒店、现代化电影院、真冰溜冰场、高级写字楼和各类餐饮服务设施,建成后将成为可与香港太古广场媲美的国内一流超大型文化、娱乐、购物、商旅中心。项目总投资为40亿港元,其中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出资45%,太古集团出资55%。项目建成后合营公司将委托太古集团负责物业管理和市场营销。
总纲协议为合营公司制定合营合同及章程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根据总纲协议,双方将尽快签署合营合同及章程,届时,广州报业文化广场也将正式破土动工。
太古集团此次选择广州进行巨额投资,是该集团首次在国内进行大型投资,在香港业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分析家认为,此举对国际商家和香港投资者投资广州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