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5日,杭州某知名商场在收到大客户赵波的600万元支票后,支付给他1200张面值5000元的消费卡。
此后,银行反馈信息过来,那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此时,已经有人在商场刷卡消费50万元。
据说商场财务当场昏倒。商场随即从后台冻结了这批消费卡。
而“大客户”赵波,这个28岁、只有高中文化的小伙子,在今年7月以诈骗罪被判“无期”。原来,在拆东墙补西墙骗无可骗的情况下,赵波的最后一招是以空头支票“购买”巨额消费卡,然后迅速变卖套现。这些消费卡几乎涵盖杭州各大知名商场、超市,还包括市民卡账户充值卡、中石化加油卡,总价值上千万元。
赵波在案发之前是这些商家的大客户,他打的旗号是“政府采购”。
骗子被判刑快过去半年时间,一直没有见诸媒体。直到现在,事情还在持续发酵。
上千万元的卡在短时间内被层层转卖,最后的接棒人,付出真金白银,却到手一堆废卡。商场不承担责任,骗子没钱偿付。
他们到处申诉,目前仅下城法院和拱墅法院就已经处理了数起后续官司。
骗局后面的一连串官司
卞某,去年7月16日(也就是赵波向某商场购买消费卡之后的第二天)在杭州某知名论坛上,看到有人兜售大量某商场消费卡。
卞某即刻联系发帖人杨某,以95折的价格购买了15万元消费卡。卞某做事谨慎,他将这30张卡在该商场超市POS机上一一试刷,证实全部开通,金额正确,才将钱支付给杨某。当天下午,卞某又将这批卡转卖给王某。
17日,卡被冻结,无法消费。
目前,单单是卞某这一边,就有两个官司。一个官司卞某是原告,他告杨某,要求退卡还钱。另一个官司,卞某是被告,是他的“下家”王某告他要求退钱。
卞某和王某的案子以调解结案,卞某补偿了王某部分损失。
而卞某当原告的那个案子法院在一个月前判决杨某还钱,但是杨某直到昨天还没有任何动静。杨某口口声声,我也被骗了呀,我如果能拿到钱,今天拿到,明天就还你。
为什么赵波能骗到那么多消费卡
上千万元消费卡被骗,但是所涉商场、超市等除了报案之外,都三缄其口。
为什么赵波能轻而易举骗到那么多卡?
赵波,1983年生,案发时不过28岁。当时诈骗案审判,受骗商家的证人证言,一致是说赵波是他们的大客户。
而当时赵波案最核心的几个被骗人,更进一步道出赵波的“生意”,以及他颇受商家厚待的原因。
程某,某房产中介老板,赵波骗了他790万元。赵波手握“浙江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和“杭州某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两枚公章,后来证实均为伪造。
赵波说,自己专门从事政府采购,他掌管的度假酒店也专门用作政府接待,需要大量消费卡。
这套说辞,程某信了,他多次垫资给赵波用以购买消费卡,也拿出资金来“合作”“政府采购项目”。这套说辞商家也信了,在接待过赵波数笔大额购买之后,他们把赵波奉为重点客户。
以致在案发时,那个被骗600万消费卡的商场,在没有核实资金到账的情况下,就把已经开通的卡“放心”地交给了赵波。而其他商家对赵波的政策是“先提卡后付钱,款到开卡”。
赵波拿从商家那骗来的卡用以抵债。比如去年7月15日,从某商场骗来600万消费卡,赵某就将其中400万元的卡抵给了程某,而上网叫卖消费卡的杨某正是程某的下属。
去年7月22日,赵波在上海浦东机场登机时被抓,身上只有8000元美金和2.5万元人民币。后查明短短2年里,他一共骗了1600万元。
消费卡串起的灰色利益链
有个问题值得关注,参与这些消费卡交易的到底是些什么人,他们怎么能十万二十万地买卡。显然,他们不是普通的消费者。
比如这些案件中,有一个姓伍的男人也告了他的上家。去年7月,赵波向一位姓刘的人,谎称单位要赊账买一批消费卡,刘找到了伍,从伍某手里买了110万元的超市卡和商场消费卡。之后赵波无法付款,于7月16日拿了另外商场的40万消费卡抵给伍某。他的整个做派其实就是黄牛。
再比如卞某,出手大方而且快,上午接盘,下午就能够迅速抛盘给下家王某。王某再抛给下下家……
这是一条产业链,上游的商家以卡锁定客户,成功集资获得巨额现金流,黄牛党倒卖消费卡从中赚取差额,以及消费者都在链条中各取所需、各得其利,反过来又助长了购物卡的疯狂发放。
这些欠款纠纷的可能走向
让我们再回到最近的这个官司,卞某和伍某的损失怎么办。
他们都曾谨慎验卡,购买后,卡才被冻结。在追讨损失的官司里,他们曾经把发卡的商场也拉进来做被告。理由是你们没收到钱就发放卡,你们的工作失误,造成了这些消费卡的流通,商场应该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但是法院的判决仅仅是让杨某还钱,诉商场被驳回。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肖燕说,虽然商场是消费卡的源头,但是商场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而且商场没有跟卞某和伍某直接形成购买关系。民事官司只能追究合同相对人,卞某和伍某的相对人就是杨某,他们出钱,杨某给卡。
而杨某作为卖卡方,也确实应该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要对卡的变故承担责任。所以法院的判决没错。
卞某和伍某的代理律师、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章一磊说,他们下一步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杨某有个人财产都可以拿出来执行,终其一生,并依据该案判决书的规定,杨某迟一天付清,还要加倍支付一天的利息。而且可以一再申请。
也就是说,今年27岁的杨某,以后只要有存款,买房子等等,都必须面临着先还款。而且依据《刑法》规定,杨某在未来的人生中,若赚了钱不主动归还的话,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有人要说,杨某也是受害人,从法律上说,杨某也具有向上家赵波追偿的权利。
(钱江晚报 肖菁 梁津铭/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