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盛和夫,作为经营者,主张利他之心,实现与竞争对手互利互赢,但他也并不否定利己之心。认为“利己之心是神赋予人的一种心”。利他之心与利己之心,是心得两个层次,利他之心居于更高层次。人只有具备利他之心,才能获得幸福。
对于利他经营与利己经营的区别,稻盛和夫这样解释:所谓利己经营,就是自己想赚钱或风光神气而创办企业,这并非坏事。但要想大家跟着你一起干,这是不够的。所以阿米巴经营者,要激励大家的干劲,引导大家跟着你走,就必须有一个更高层次的大义名分,这就是利他经营。
稻盛和夫还进一步阐述:“利他,并不仅仅一种方便的手段,而本身就是目的,为了集团,为了让大家都能幸福的目的。”任何利己的目的,都是小众性的,只有加上利他才有普遍性,才能引起大家共鸣。
稻盛哲学的“利他之心”,是为了大家的利益而牺牲自己一时的利益的一种行为规范,是阿米巴经营的经营理念和人类的共同信仰。“利他之心”也是阿米巴经营者对现实情况的权衡和判断,比如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商业规则,在非对等的情况下帮助和解救他人等。
稻盛和夫认为,依据心灵的结构和层次,应该把利他之心作为判断的标准。心的结构从外向内依次是本能、感觉、感情、理性和灵魂,按此顺序,心的层次逐渐增高。阿米巴经营者判断的标准,只能是居于心的最高层次“灵魂”——“利他之心”,其它的可能性皆可排除。
这种判断,为周围的人所乐于接受并打动人心,是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的。
在宗教的意识中,世界的巨大差别都源自人心。而对于稻盛哲学,天堂与地狱分别对应的则是利他与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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