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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华金义都市新区出让城市综合体地块 商业要求不小于20万㎡

绿光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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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金港大道以南、宏业路以北、欣居街以东、华金街以西的城市综合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公告中的货币为人民币。

※根据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对城市综合体地块的功能划分,现对各区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如下:

⑴商业、商务区块:用地面积106833.8平方米,建筑密度50%-55%,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31万平方米,其中大型商业不小于20万平方米。

⑵商业、住宅区块:用地面积101387.1平方米,建筑密度20%-2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34.9万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33万平方米,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36-150米,地块内不得设置独栋低层住宅。

⑶商业(酒店)区块:用地面积42604.5平方米,建筑密度30%-35%,地块内应建设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一座。

※公共服务设施:沿宏业路、欣居街配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对外开放的公厕各一座,无偿提供、集中配件社区办公用房350平方米,限3层以下。

二、出让对象:1.竞买者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2.竞买者摘牌前须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成立全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公司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须用新公司摘牌。3.竞买者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

三、出让方式:本次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0月18日16时确定该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8日15时,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经济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金东开发区分局,地址: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二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8日15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提交地址:金东开发区分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8日15时,以款到指定银行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1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至2013年10月18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则于2013年10月21日15时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由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拍卖地点设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至2013年10月18日15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年10月26日15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亦延期至2013年10月26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10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2013年10月28日15时,报价地点为金东开发区分局,挂牌地点为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示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开发区分局公示栏。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金须自成交之日起180天内一次性全部缴清;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82912933

联 系 人:宋晟磊

网  址:www.landchina.com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9月29日

 (来源: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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